提案号55
提案人:石安徽、李贵洪、徐天和、易家平、施和昌
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04年我县设立了民族机动金,但是,根据我县实际,1万元是远远满足不了我县对该工作开展需要,根据云发[2005]14号文件规定,建议将民族机动金由1万元增加到10万元。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建议列入财政预算。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人:罗晓波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1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55号提案的答复函
熊熙、李贵洪、施和昌等6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民族机动金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02年开始,我县将民族机动金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并于2008年将民族机动金由原来的1万元增加到2万元,经费全部拨到县民宗局。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许福金、7121906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