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12
提案人:杨文元
内容:
夹寒箐镇水碓房村委会坡后上、下村小组因受地质灾害的影响,共有104户523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现有5户农户受滑坡影响,无房居住,其余农户居住在滑坡体上,十分危险。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给予实施异地搬迁,以保证该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陆彬
政府督办领导:冯光焰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5月6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马关县政协
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杨文元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夹寒箐镇水碓房村委会坡后上下队滑坡点进行搬迁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水碓房村委会坡后上下队2008年8月上旬因持续强降雨诱发的滑坡,从土体变形情况分析,为土质局部滑坡。虽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对坡后上下队的居住环境尚不构成整体威胁。对隐患点作进一步监测,在充分掌握隐患变化的基础上,若隐患活动变形加剧,需要进行搬迁避让;若滑坡隐患通过监测逐步趋于稳定,则表明滑坡隐患解除。
二、《马关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显示:我县大部分区域均为山高坡陡、切割较深的河谷山区,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易发区。水碓房村委会坡后上下队处在一片陡坡之上,土质松散,客观上也具备滑坡的条件,加之去年8月上旬多处部位出现开裂变形,表明该地段存在滑坡隐患。从长远利益考虑,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实施易地搬迁,可彻底解决坡后上下队居住安全的后顾之忧。
三、关于搬迁问题。2008年8月15日,县委兰朝明书记现场查看灾情后明确提出:鉴于坡后上下队滑坡隐患已存在的实际,从隐患点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考虑,本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只要大多数群众愿意搬迁,夹寒箐镇人民政府要帮助群众做好选址、土地协调工作,发改、建设、扶贫、国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资金筹措和项目申报工作。目前,镇政府组织每户集资3000元的项目启动资金现已筹集到70余户,待今年秋收后该项目有望启动。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马关县的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张朝麟(13887518093)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