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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号 关于加强对安平广场配套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21
  提案人:龙树明 刘晓梦 江艳玲 施和昌
  内容:
  安平广场是目前县城集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也是配套设施最为完善的广场,这是政府对市民的关心,但广场投入使用以来,广播线路、喇叭、照明设施缕次被严重损坏,投入的数万条观赏鱼经常被盗和无人投料喂养死亡,现在所剩无几,花草树木被拆、垃圾纸屑乱扔,不文明现象经常发生。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应采用不同形式,加强对市民的精神文明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素质;
  2、对屡教不改的行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惩罚或在媒体上公曝光;
  3、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广场市镇监察中队、马白派出所安平广场警务亭工作人员的领导、教育和指导,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使其增强工作责任心,安心工作,大胆履职,并不分昼夜加强巡逻。
  承办单位:建设局
  责任人:黄兴兵
  政府督办领导:黄顺昌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7月16日
  办理情况:

关县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函

龙树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安平广场配套设施管理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县城安平广场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全面提升县城品位。县建设局于2006年在安平广场设立了管理中队,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安平广场进行了管理。一是采取24小时监控管理方式,对广场内的设施进行全天候的管理,严格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严肃查处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二是实行大队管面、中队管片、个人管段的三级管理方式 ,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从而促进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及时修复被破坏的设施。今年以来,先后对广场内的电路、景观灯及智能音箱进行了全面检修改造,并于7月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广场内的绿化设施管护单位,加强了对绿化设施的管理。通过各种措施的落实,目前,县城安平广场内设施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但由于部分市民素质偏低等原因,破坏、盗窃广场内公用设施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和阻碍着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县城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安平广场内设施的日常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柏永华  7121368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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