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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号 关于增加乡镇级工作人员公务费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63
  提案人:刘兴奎 蒋子萍 陶有明 倪早林 王光荣 钱允玲 何粉道 覃万香 秦林秋
  内容:
  2008年全县13个乡镇财政预算:按工作人员人均2000元公务费预算拨款。不能保证政府机关各职能站所工作正常运转。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应提高乡镇级工作人员公务费补助标准,按人均4000元—5000元财政预算;
  2、应安排乡镇级中心工作专项经费。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人:罗晓波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25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6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刘兴奎等9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公务经费确保乡镇工作更好运转”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马政发〔2009〕29号),为适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按照建设公共财政和取消农业税以及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要求,合理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保护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减轻乡镇财政负担,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09年,我县在年初安排乡镇的预算上,除正常公务经费按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年人均2000元核定和对小汽车费用每辆按年均30000元核定(比县级一、二、三、四类单位的小汽车费分别多9000元、10000元、13000元和15000元)以外,县人民政府针对当前财政十分困难这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四个零增长”(即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出境经费实现零增长),在充分考虑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相应安排了各项业务经费,确保乡镇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2009年,我县对乡镇安排的各项业务经费(经核实,我县预算安排的人员正常公用经费、车辆费用等工作经费在全州八县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为: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坡脚、八寨每乡镇按2万元核定,其他乡镇每乡镇按1万元核定;
  二、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马白、南捞、坡脚、八寨、都龙按每乡镇3万元核定,其他乡镇每乡镇按2万元核定;
  三、乡人民代表活动经费按代表人数年人均50元核定,全县共计3.94万元;
  四、村委会办公经费、乡村道路建设经费、特殊照顾转移支付等按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数额核定,全县共计213.1万元;
  五、城市维护费。八寨、坡脚、都龙每乡镇15万元,其他乡镇每乡镇10万元;
  六、业务费。马白、坡脚、八寨、夹寒箐、都龙每乡镇15万元,其他乡镇每乡镇10万元。业务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项目前期经费等开支;
  七、乡镇党建工作经费,按乡镇党委各补助1万元,村委会(社区)党总支部各补助0.1万元,村小组党支部各补助0.02万元。
  八、农村交通协管业务费按每个村委会(社区)100元核定。
  九、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按每个村委(居)0.15万元核定;
  十、文化活动经费按每个村委会(社区)0.1万元核定。
  受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县实体经济的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大幅下滑,收入缺口和支出的净增致使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财政运转极为困难,已无力再增加乡镇公务经费,敬请谅解。
  刘兴奎等9位委员,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刘占左   电话:7122165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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