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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号 关于解决村委会干部后顾之忧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65
  提案人:王名菊 高远艳 韦继英
  内容:
  村委会干部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干部,他们为我县的经济建设以及农村事业的发展等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常年走家窜户地做工作,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老面姓的心声有着深入了解,为群众的共同发展努力工作着。有部分村委会干部在这份朴实的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了20余年,而且对他们来说从来没有假期,不分昼夜,我们深深地敬佩他们。然而他们仍然面临着年龄大和落选的问题。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建议将进村委会连续工作17年以来、高中文凭及自从村改委以来连任三届村委会支书或主任者给予过渡为国家公务员,享受一般干部的待遇。
  承办单位:人事局
  责任人:杨立海
  政府督办领导:李献文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26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事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名菊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委会干部后顾之忧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02年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坚持“凡进必考”,特别是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根据云发[2006]15号文件规定,登记为公务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属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者、组织者。因此,你所提出的将村委会干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或国家一般干部,没有政策依据,无法解决。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工作非常重视,为了提高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素质,开展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2008年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村级任职15人,2009年计划选聘105人(目前选聘工作正在进行),至今年底,我县将基本实现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大学生。对于经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干部,条件符合的,可以报名参加每年全省统一组织的定向村委会(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的考试,2007年、2008年我县已有6名村委会(社区)干部通过考试进入了乡镇公务员队伍。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卢伟高  7125193

 

                               二ОО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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