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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号 关于调整良种补贴兑现办法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提案号 5
  提案人:陶有明、罗永楠、陈泽栋、蔡荣彬、覃万香
  内容:
  我们国家出台的良种补贴政策是“三农”工作惠农措施的具体表现之一,也是国家保稳定、保民生的一项举措。农民获得的良种补贴不仅仅是购买种子所获得的补助费用,更是种粮农户在技术部门购种时了解良种知识和栽培技术的一次培训补助。因此,如何做好良种补贴工作,真正落实种粮得到补贴和扶持显得尤为重要。理由:一、良种种价太高。种粮农户种植一亩稻田所需资金﹙购种﹚90余元,一亩农地所需60余元;二、真正的购种农户获得的补贴太低,每亩为:田15元,地12余元,不能有效刺激种粮农户的积极性;三、目前我县的补贴办法是利用2003年的计税面积每家每户只要有承包田地的都普遍得到补助,这是不科学的。因为农村种粮大户大多是有头脑但又没有土地的人,他们主要是靠租地种植,然后大力发展畜牧业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所以购种农户得不到补助,而补贴却落到土地所有者之手,这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县委县政府督办;
  2、县财政局、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3、由良种销售单位提供确切的种粮户花名册。
  承办单位:财政局、农业局
  责任人:周大伟、黄宏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21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罗永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调整良种补贴兑现办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3年,马关县开始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兑现工作严格按照谁购买良种谁享受补贴资金的原则进行兑现,经过几年的实际操作,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几个问题:一是按照规定,良种补贴不许发放现金,必须打入农户的“一折通”账户,老百姓购买种子时,经销商必须按照“一折通”户主姓名造册登记,良种销售结束后交县种子站分乡镇汇总,县种子站将汇总后的良种销售花名册分别传输给各乡镇财政所,财政所按种子站提供的良种销售农户花名册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但是,由于经销商在登记时未严格按“一折通”户主姓名登记,导致兑现工作难于开展。如:“一折通”的户主姓名是丈夫,而购买种子时登记的则是妻子或儿子的姓名;有的是“一折通”户主姓名登记的是杨勇,而购买种子时写成杨永(阳永)等;再有就是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根本查找不到此人等;有的农户已经购买种子,但经销商未给登记,直到财政所张榜公示后农户才拿着购买收据到财政所反映;有的老百姓在公示期内没去赶集,错过核对和更改时间,直到补贴兑现结束后才来反映情况,给财政所的录入工作带来及大的困难。二是部分经销商经营理念歪曲,为了私利与农户联手篡改购买种子的数量以套取补贴资金。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县情实际,2009年马关县财政局与马关县农业局共同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马关县对种粮农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马财农〔2009〕7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200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兑现,对有承包土地的均享受良种补贴资金。
  罗永南委员,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唐梅   联系电话:7120728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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