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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号 关于认真清理廉租房住户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提案号 6
  提案人:党群组、社会事业组
  内容:
  建立建设廉租房,切实解决农民工进城问题和城镇低收入住户问题是党中央的一大惠民工程,政策的推广和实施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赞誉。但是,随着政策的贯彻力度不断深入,与之而来的问题层出不穷,有把房屋卖了去住的,有不符合条件则申报入住的,更有甚者是拿到指标后又转让给其他人,从而从中获得暴利等等。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管理不满意。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主管部门对所有的住户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给予彻底退出,并向社会公告;
  2、职能部门要认真对新入住户严格把关,确保政策执行的严肃性。
  承办单位:建设局、民政局
  责任人:严德、李全斌
  政府督办领导:黄顺昌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23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函

党群组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认真清理廉租房住户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08年12月开展廉租住房租售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文山州城镇廉租住房实施细则》(文政发[2007]2号)、《马关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管理办法》(马政发[2008]11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三道门槛、两版定案”的规定进行安排入住,即:由申请家庭户主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根据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符合条件的报乡镇政府核查,乡镇政府核查符合条件的在当地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建设局和县民政局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在马关电视台进行公示1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建设局核查,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入住。但由于目前我县居民收入监控体系还不完善,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在开展调查的过程中对困难家庭的其他隐性收入难以全面统计,影响了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增加了动态管理的难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力度,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城乡建设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杨廷福   7124655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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