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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号 关于失地农民正常生活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提案号 28
  提案人:马白联络组
  内容: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力设的不断加大,又加之文都二级公路建设对农民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面临土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群众后顾之忧及着增强,让政府尽快出占失地农民相关政策,确保失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政府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相关政策,确保失地农民正常生活,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承办单位:社保局、民政局
  责任人:梁仕春、李全斌
  政府督办领导:冯光焰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
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保华委员:
  您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失地农民正常生活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已制定了《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30日以马政发〔2009〕73号文件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该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时,对因征地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失地少地农民,只要本人申请并经调查核实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都及时将他们纳入享受农村最低保的范围,对失地少地农民做到应保尽保。
  衷心感谢您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黄洪强
  电 话:7122038
    

                                                          二○一○年六月二日

         责任编辑:关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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