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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号 关于正确处理核桃产业发展与粮食生产用地安全问题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提案号 52
  提案人:龙勇、刘玉良、张玉明、廖选明、万大春
  内容:马关县在全县强力推广核桃种植并形成产业,为完成种植任务,各乡镇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种植工作,并要求尽量用好田好地栽种,如此一来,几年乃至多年之后,必然会引发核桃产业发展与粮食生产之间的矛盾。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对各乡镇适宜栽种核桃的地块面积多作调研,在全县有限的良田好地中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安排任务与指标,认真处理好核桃产业的持续发展与粮食生产安全之间的矛盾。
  承办单位:国土局
  责任人:陆彬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
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2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龙勇等五位委员:
  你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正确处理核桃产业发展与粮食生产安全用地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核桃产业是全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发展核桃产业是省委、省政府为提高农民收入,推行林业循环经济提出的发展战略。我县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大力发展核桃产业。州下达我县发展核桃产业 28万亩,目前已完成14.3万亩,分布于全县各乡镇。
  通过调查,全县范围内种植核桃大部分使用的土地是轮息地和二荒地,部分地方提出了核桃上山、上荒坡的种植方式。我局的工作职能,就是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一切破坏耕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核桃种植属于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并未破坏耕地和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性质仍然是农用地,因此不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问题。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核桃产业影响粮食安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议,在调整农业产业规划时,加强对农业产业规划的可行性研究,注重合理安排,合理规划,确保粮食安全。以实现农业产业中粮食生产与核桃产业和谐发展。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 系 人:卢枰州
  联系电话:7122205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李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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