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70
提案人:韦堂能、蒋子萍
内容:至目前,各乡镇都成立了新农合办,新农合工作的开展逐步规范,但新农合办为减少工作量,要求各乡村医生对自己开出的处方自己在微机上录入,增大了乡村医生的工作量,而且大部分乡村医生不懂电脑,职能聘请懂电脑的帮助录入。部分乡村医生为减少工作量,对群众看病找原因推脱,增大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建议对新农合的这一运行办法进行改进。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对乡村医生的处方由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负责电脑录入。
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领导:闻志高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卫生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四次会议第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韦堂能、蒋子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新农合报销程序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政发〔2010〕104号)第三章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乡镇合管办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乡镇合管办与定点医疗机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村卫生室是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若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负责乡村医生新农合处方的录入工作,将造成权责不分的局面,这与乡镇合管办工作职责是相违背的。
二、针对村卫生室乡医新农合处方录入困难的实际,我们提出了逐步过渡的办法。2010年6月,卫生局印发了《马关县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新农合减免补偿信息录入相关工作的通知》(马卫发〔2010〕77号)文件,规定了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减免补偿信息,采取以下方式录入:
1. 有条件配备电脑(上级已安排项目拟为每个村卫生室各配备1台电脑)及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的乡村医生,直接由乡村医生负责录入;
2. 无条件配备电脑,但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的,可由卫生院指导乡村医生通过卫生院电脑或通过网吧电脑负责录入,逐步过渡到由乡村医生负责录入;
3. 年龄偏大、无条件配备电脑的乡村医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录入,逐步过渡到由乡村医生负责录入。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负有对村卫生室的直接管理责任,有责任和义务加强辖区乡村医生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和技能,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新农合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丁杰 7127302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