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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号 关于改进新农合报销程序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1/03/25

  提案号:70
  提案人:韦堂能、蒋子萍
  内容:至目前,各乡镇都成立了新农合办,新农合工作的开展逐步规范,但新农合办为减少工作量,要求各乡村医生对自己开出的处方自己在微机上录入,增大了乡村医生的工作量,而且大部分乡村医生不懂电脑,职能聘请懂电脑的帮助录入。部分乡村医生为减少工作量,对群众看病找原因推脱,增大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建议对新农合的这一运行办法进行改进。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对乡村医生的处方由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负责电脑录入。
  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领导:闻志高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卫生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四次会议第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韦堂能、蒋子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新农合报销程序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政发〔2010〕104号)第三章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乡镇合管办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乡镇合管办与定点医疗机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村卫生室是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若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负责乡村医生新农合处方的录入工作,将造成权责不分的局面,这与乡镇合管办工作职责是相违背的。
        二、针对村卫生室乡医新农合处方录入困难的实际,我们提出了逐步过渡的办法。2010年6月,卫生局印发了《马关县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新农合减免补偿信息录入相关工作的通知》(马卫发〔2010〕77号)文件,规定了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减免补偿信息,采取以下方式录入:
        1. 有条件配备电脑(上级已安排项目拟为每个村卫生室各配备1台电脑)及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的乡村医生,直接由乡村医生负责录入;
       2. 无条件配备电脑,但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的,可由卫生院指导乡村医生通过卫生院电脑或通过网吧电脑负责录入,逐步过渡到由乡村医生负责录入;
       3. 年龄偏大、无条件配备电脑的乡村医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录入,逐步过渡到由乡村医生负责录入。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负有对村卫生室的直接管理责任,有责任和义务加强辖区乡村医生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和技能,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新农合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丁杰 7127302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责任编辑:关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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