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第40号 关于对城区水泥销售点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五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2/04/24

  提案号:40号
  提案人:陈首连、查以奎、胡光仙
  内容:
  马关县城市建设在历届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和谐马关”、“美丽马关”、使马关人民倍感光荣和骄傲,但是,马关城内主要街道及人口流动较多、居民居住比较密集的马中路、马八路等多家水泥销售点给我们“美丽马关”的脸上抹了浓黑的一笔,主要表现在:
  1、水泥销售点每天都有车辆进进出出,每逢上下车,整条街道水泥粉尘到处飞扬,过往行人、车辆为了躲避粉尘,有时会不注意安全,横穿街道或是占道、绕道而行时有发生,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
  2、影响附近地区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附近居民住所即使不开窗户、不开房门家里仍然满是灰尘,造成居民生活质量低下,影响身体健康;
  3、附近屋顶、街道、墙壁到处粘满水泥灰尘,既影响城市环境又影响城市美观。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马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考虑到居民的身心健康,对城区水泥销售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将在马中路、马八路等主要街道及人口流动较多、居民居住比较密集的城内多家水泥销售点从城区搬迁到马关县城郊区居民较少的区域或者是环城路上,使马关人民能在舒适、安全而又环保的美丽城市中工作生活,努力构建“和谐马关”、“美丽马关”城市新形象。
  承办单位:工商局、经外局、环保局
  责任人:李刚、李廷旺、龙兴才
  政府督办领导:付坤林
  交办日期:2012年4月2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八届五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函

查以奎、胡光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城区水泥销售点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接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负责对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在2012年6月8日联合环保、城建部门组织人员对县城区的所有水泥经营商户进行了清理检查。目前在马关县城区从事水泥经营的商户有12户,其中马中路有2户,田湾一、二村有4户,骏城路1户,马八路、小坝路4户,广环路1户,烈士墓门口1户。通过检查,每个水泥销售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粉尘污染和占道经营现象,给城市环境和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期的影响,对过往行人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检查时,依职能对各水泥经营户发出了检查建议,具体内容是:
    1、在经营中要加强管理,特别是在上下车过程中,要做好防尘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不要占道经营,上下车时间最好选在晚上11点以后,早上7点以前。
    3、在销售过程中,不要影响行人通行。
    4、重新选择经营地址时,最好选择在城郊。
    5、加强商业道德修养学习,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文明服务,诚信经营。
    水泥经营虽然对城市环境和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目前城区还没有建材市场,城建部门对城区水泥经营没有具体的规划,再加上水泥经营行业不拟集中经营的特殊性,所以对你们所提出的将城区水泥销售点搬迁到郊区的建议目前条件还不成熟,望你们见谅。
    今后,作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部门的工商机关,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我们将尽力建议水泥经营者选址尽量选择在城郊。环保部门将加大城区环境污染监测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水泥经营对环境的污染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城管部门将强化城市管理职能,严管水泥运输车辆,加大查处占道经营力度,为建设美丽马关多作贡献。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张国徽 7125153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杨元  

关闭

上一篇:第41号 关于请求给予解除古林箐乡农地被划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
下一篇:第39号 关于在县城街道增设大垃圾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