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74号
提案人:范文聪、王贵华
内容:
近年来,由于对违法生育查处不及时,征收社会抚养费积极不一致,对违法生育没有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给予惩治,致使违法生育现象出现反弹态势,为确保违法生育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希望计生部门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政府给予重视违法生育工作,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违法生育现象。
承办单位:计生局
责任人:唐育喜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7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范文聪、王贵华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违法生育查处、惩治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计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过去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没有“用武之地”,致使双女户、再婚夫妇、非农人口违法多生育行为越来越多,计生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为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反弹态势,我县多举措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县人民政府就把违法生育的查处纳入对乡镇进行考核,凡违法生育行为在6个月以内不及时查处或法律文书不规范的将给予扣分,县人口计生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面对面进行指导帮助,年终由县人口计生局将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给予奖惩。今年,全县实行季度考核,在季度完后的次月10日左右进行,使考核工作更具体化、科学化。二是实行分级负责。2010年5月前,全县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权由乡镇负责,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处罚不规范,条款引用不当、档案不健全、查处不到位等问题。6月份后,实行县、乡分级负责,即违法多生育行为由县人口计生局下达征收决定书,乡镇负责调查取证、告知和送达;间隔不到生育和无证生育行为全权由乡镇负责查处。三是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多生育后有能力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县人口计生局及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8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5件,已结案35件。同时,公安部门积极支持计生工作,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对违法多生育小孩的落户严格控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把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堵住违法生育源头,将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计生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李世坤 电话号码:(7125292)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