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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号 关于尽快解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8

  提案号:80号  
  提案人:恩代强、韦云、李引刚、卢伟高、李平富、苏金龙、邓金波
  内容:
  1994年至2007年,中央、省、州政府先后发了五个文件,即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及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职工享受住房补贴”。我县离休人员已在前几年享受了住房补贴待遇,现在只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未能享受兑现。据说在县委的关心下,县委常委已在2012年年中研究过,并已形成初步方案,但时隔半年多,至今仍未有明确说法,老同志盼望心切,反响也较强烈。为使中央、上级党委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在我县得到及时有效贯彻落实,特以提案形式提出以下建议。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一、对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的政策,出台将近20年,岁月成蹉跎,好事多磨难。是否可考虑象落实其他政策一样列入议事日程,给予老同志关心,只要引起重视,办法总比困难多。
  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的政策,也是中央反应强调的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落实“两个待遇”、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反映的是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心关爱。年暮岁月等不起。
  三、鉴于我县财政收入与支出还有较大差距,在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有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分期分批或逐月发放,以缓解财政压力和兑现补贴两收效、两满意。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王芳  
  政府督办领导:袁加全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8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恩代强、韦云、李引刚、卢伟高、李平富、苏金龙、邓金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方案于2012年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但州人民政府至今未批准实施。我县上报的住房补贴标准主要以《云南省住房补贴实施意见》、《云南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为依据,并结合我县县情,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拟出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既考虑了县情实际,又照顾了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优先享受的权利,至于实施标准和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州实际决定。
  感谢你对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宋元华  7122455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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