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81号
提案人:杨忠聪、范文聪、韦云
内容:
自县委县政府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活动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机关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得到了群众干部的充分肯定。但是,仍然还存在部分部门下属事业站所的工作人员推、拖、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官僚主义、仗权凌人、吃拿卡要问题屡禁不止。虽然这些事业单位不是政府的直属工作部门,但这些事业单位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强不强,服务态度好不好,办事效率高不高,在人民群众的心中都是在展现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的好坏。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县级相关部门下属事业站所中心,特别是有证明权、审核权的事业单位的作风建设,切实树立为民、高效、务实的政府形象。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一、把“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活动延伸到各部门下属事业站所、中心,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
二、加强明查暗访,加大督查力度。
承办单位:监察局
责任人:施和昌
政府督办领导:周廷喜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监察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8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杨忠聪、范文聪、韦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部门下属事业站所作风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作风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品行的反映,也是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员、干部的形象。为了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我们县于去年6月开展了“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主题活动,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试行)》。具体明确了各乡镇、健康农场管委会、县属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及履行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州驻马行政执法机关为督查对象。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学校等上级部门垂直管理的站、所、分局、院、校,按行政隶属关系纳入上级部门开展活动。
活动过程中,州、县分别组成暗访组对部分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办、所、中心进行了暗访,对在暗访中发现有问题的部门、单位,要求进行了整改,并按《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将涉及的人员和单位记录在案。
为了使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今后,我们以《实施细则(试行)》为抓手,加大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级各部门进行督查暗访,对督查暗访出现的问题,不论涉及什么单位和什么人,都将及时处理公布,使全县作风建设有明显改善,真正实现全县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改善、发展大提速。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作风建设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蒋艳(7122036)
二○一三年五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