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99号
提案人:张应洪
内容:
马关县第一个党支部成立所在地位于八寨镇八寨中学小学校内的“三圣宫”。该古建筑2012年被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三圣宫”始建于清元绪年间,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同时,也是文山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但因年代太久,该建筑墙体正逐渐脱落,部分木雕正在老化腐蚀,若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将面临难以修复还原的危险。
为确保文物得以保护盒修缮,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特提出此案。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政府给予关注和重视,立项修缮。
承办单位:文体光旅局
责任人:谢国庆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文体广旅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9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张应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马关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旧址—八寨三圣宫保护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旧址—八寨三圣宫位于马关县八寨镇八寨村委会中心校内。八寨三圣宫建于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坐西朝东,由两厢房及大殿、围墙组成四合院。该寺庙用材粗大,木作雕刻工艺精湛,具有典型的清代建筑风格。现大殿、北厢房保存基本完好。八寨三圣宫原为祠堂,清咸丰二年(1852年)变为私塾,传播儒家思想的文化。民国二年(1913)八寨男子、女子学堂搬于此,后改名为八寨小学。马关县的第一个党支部就在八寨小学成立,支部办公地为八寨三圣宫内。1930年,李国定在八寨三圣宫筹划并领导了震惊滇东南的“八寨农民起义”,成为马关地区的革命先驱。马关县为加强对红色革命旧址—八寨三圣宫的保护管理工作,2009年9月,在八寨三圣宫建立文山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1年8月县人民政府把八寨三圣宫列为马关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旧址,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八寨三圣宫的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们对革命旧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保护意识,致使八寨三圣宫遭受一些人为因素的破坏。加之年久失修,自然因素的损坏岌岌可危,现状令人堪忧。二是对革命旧址的宣传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旧址虽有所了解,但对其他革命旧址以及围绕旧址发生的历史事件、相关重要人物却所知甚少。由于缺乏宣传,加之有关部门对革命旧址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全社会对革命旧址的保护利用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对革命旧址的开发利用不足。革命旧址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利用情况不宜乐观。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一章第十条及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积极向县级人民政府请示马关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旧址—八寨三圣宫的修缮经费,严格按照文物修缮原则和审批程序开展抢救性的保护维修工作。今后,对于马关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旧址—八寨三圣宫的保护管理,我们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以下请示:一是尊重原有的革命旧址建筑,尊重原有的地形地貌,利用现有的可用空间,制定出开展革命旧址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将八寨三圣宫革命旧址的保护纳入马关打造八寨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规划之中;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工作,提高革命旧址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平台等宣传形式,加大对八寨三圣宫革命旧址的宣传力度,让革命前辈的英雄事迹和革命精神薪火相传;三是将经济建设和革命旧址的保护、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革命旧址开发利用的价值。借鉴外地革命旧址开发利用经验,使八寨三圣宫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不单局限于单纯的社会文化意义层面之上,而是融合于整个八寨镇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之中,使八寨三圣宫革命旧址以其独特的方式和自身的文化优势在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使马关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成立旧址—八寨三圣宫得到有力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马关县文体广旅局非常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文体广旅工作,促使我局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如果你对我局的答复不满意,请与我局及时联系。同时,热诚欢迎你对我局整个工作给予监督、指导。
此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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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