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改造县城区体育场的提案
提案者: 代兴萍 陈福琼 卢丽 袁发香 潘自金 王 王
内容:
位于马关县城区内的体育场(马中路旁),是县城区内唯一一个较具规模的露天体育场,是城区内群众强身健体、开展体育运动和各项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目前,体育场内的跑道为沙石路面,跑道凹凸不平、灰尘大,环境卫生相对较差,给群众在跑步散步,锻炼身体时带来许多困难和不便,所以,建议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改造体育场的跑道,将跑道由沙石路面改造为塑胶跑道,既安全方便,更卫生环保,并由相关部门加强平时的监督和管理。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1、建议安排专资金,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将跑道由沙石路面改造为塑胶跑道;
2、由相关部门加强对平时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在治安和环镜卫生上的管理。
责任单位:文广体旅局
责任人:蔡光超
政府督办领导:粟涛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一次会议第8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代兴萍、陈福琼、卢丽、袁发香、潘自金、王王委员:
你们提出的“ 关于改造县城区体育场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我局财力有限,资金缺口大,难以承担改造县城区体育场任务。今后,我局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县城体育场进行改造。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体育工作。
马关县文广体旅局
2017年 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