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郑传达同志辞去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按相关规定报州人民检察院提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
免去郑传达同志的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马人发〔2024〕14号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代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篇:马人发〔2024〕9号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杨仁庆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