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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人发〔2021〕10号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雷娅妮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4/02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关于雷娅妮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马委〔2021〕38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桂发剑提请,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审议决定:

雷娅妮 任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龙 科 免去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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