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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人发〔2021〕20号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蔡明丽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5/30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关于蔡明丽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马委〔2021〕76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桂发剑提请,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审议决定:

蔡明丽 任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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