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批复的马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设立马关县工信商务局,为马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马关县招商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省、州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调整的职责 1.将原马关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除外事管理以外的工作职责划入县工信商务局。 2.划入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煤炭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 (二)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和监督产业政策的落实;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加强预警预报,编制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经济调控的举措及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权限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电力等能源再生产及供需管理办法,负责电力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负责已建电站的安全监管。 (四)拟订全县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产业发展导向及扶持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规模及方向的意见;负责审核工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建设备案并督促实施。 (五)负责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指导全县煤炭生产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承担煤矿行业的安全监管。 (六)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做好发展中的问题,排查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做好企业维稳工作。 (七)提出全县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产品目录,研究并组织实施行业整合;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工作。 (八)研究提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拟订工业节能规划,加强节能降耗的指导、监测,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九)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和通信保障与应急工作。 (十)根据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授权,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以及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拟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核准备案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越南贸易、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越南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十七)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八)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审核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申请;负责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业务。 (十九)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二十)负责口岸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二十一)指导并组织全县内外贸人才、企业管理人才的统计、培训和技术职称审报工作。 (二十二)负责拟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组织做好项目储备、包装、推介和实施等工作;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马关县工信商务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人才交流及企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各股室的行政执法工作,做好综治、普法等社会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处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社会保障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社会福利措施,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检查并指导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台账;负责组织或参与开展工业、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负责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禁毒防艾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工信股 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发展;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导向及扶持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规模及方向的意见,抓好非电工业项目建设,审核工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建设备案并督促实施;拟订工业节能规划及年度节能计划,做好新上项目节能审查,抓好节能工作的指导、监测和检查等工作;提出全县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产品目录,指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发展循环经济;拟订煤炭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抓好煤炭行业管理,指导全县煤炭生产,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监测分析工业(含主要工业产品)及民营经济运行,加强预警预报,编制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经济调控的举措及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基本要素,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增强竞争力;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电力行政执法和已建电站的安全监管,抓好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组织实施电力调度,统筹安排电力供应,保障电力运行安全有序;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工作以及信息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商务股(马关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拟订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以及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商贸流通;负责指导、管理和规范各类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行业的发展;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抓好食品安全,保障市场供求稳定;负责商贸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成品油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流通;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拍卖、典当、家政、租赁、旧货流通、报废汽车、酒类专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履行对外贸易管理、边境贸易管理职能,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政策措施和中长期及近期发展规划,推进外贸发展;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外贸进出口经营企业开展工作;参与管理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事项,办理申报和下达全县边贸重要商品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负责口岸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改进通道管理体制,搞好通道建设,监测通道运行动态,提出搞活通道经济的办法和措施。 (五)招商股 负责拟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组织做好项目储备、包装、推介和实施等工作;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利用外资的发展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引资项目建议,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马关县工信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它事项 (一)会同马关县交通运输局、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其中,马关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 (二)会同马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抓好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监管,其中,马关县工信商务局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负责拟定煤炭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 (三)会同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抓好现代物流发展,其中,马关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和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四)会同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执行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其中:马关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申请;外资并购已在生产或经营的企业,由马关县工信商务局审核后报云南省商务厅核准。 (五)会同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其中,马关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中路2号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7122058 负责人姓名 何建道(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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