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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县编办 更新时间:2022/05/15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复的马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设立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马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马关县粮食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
  承接省、州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整合的职责
  1.划入原马关县粮食局承担的职责。
  2.划入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实施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承担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负责能源资源管理,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规范性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粮食宏观调控、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军队粮食供应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粮食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以及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备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备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政务公开、保密、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马关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指导督促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本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负责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马关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马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指导、督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省州审批、核准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下达中央、省、州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负责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管理解决战区遗留问题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协调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拟订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铁路、航空重大课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马关县参与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内资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税确认书的申报和办理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组织拟订交通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交通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农村经济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参与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成果巩固年度计划的编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落实有关工作。承担马关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五)社会发展股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参与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拟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县医改领导办公室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能源股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以及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县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能源资源管理;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能源综合业务、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按照规范规程对水电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监督管理石油储备工作;拟定太阳能、风能和其它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七)粮食管理股
  拟订粮食流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建议并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实施相关监督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拟订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协调粮食企业改制的后续工作,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的相关政策。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最低规模的建议和县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按规定权限对各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相关监督检查;指导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军队粮食供应管理任务。拟订粮食流通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仓储建设和粮食市场建设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
  (八)价格收费管理股
  拟订价格调整方案;拟订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的培训。负责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提出收费改革方案;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收费许可证发放、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
  (九)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全县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收费举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拟定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督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承担价格认证中心职责。
  四、人员编制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暂定人员数6人。
  五、其它事项
  (一)马关县扶贫开发局与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
  (二)马关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马关县工信商务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三)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马关县工信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执行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
  (四)马关县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整体划入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马关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骏城路2号政府大院内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7122054

负责人姓名

钟绍久(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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