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3号)、《中共马关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马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是马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马关县中医药管理局、马关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马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承担。
第三条马关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地方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马关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指导马关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马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
2.与马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马关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马关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卫生健康局、马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马关县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和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督查、综治、信访、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扶贫、后勤等工作。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卫生健康考核评价等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机构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负责组织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导、督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预决算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的自治法规和地方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组织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医政医管股(中医与药政管理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五)基层卫生股(马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婚前医学检查、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及评审评价。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承担卫生健康科普工作、舆情监测等工作。承担马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防治艾滋病管理办公室。组织推进和落实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相关信息编制。承担马关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科教信息化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全县卫生健康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口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马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马关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关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由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
第六条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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