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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县委办 更新时间:2022/02/25

第一条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3号)、《中共马关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马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马关县交通运输局是马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协调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县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省、州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交通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权限承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马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马关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马关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马关县交通运输局、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马关县水务局、马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马关县水务局牵头会同马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第四条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性报告及综合性文件。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接待、新闻宣传和行业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负责组织人事、干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禁毒防艾、机关节能减排、扶贫挂钩、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负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法治建设。组织起草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组织开展审批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和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制度、技术标准实施办法及细则。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行业审查、提出审批建议。负责公路建设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拟订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审批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监督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负责安排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大中型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

(四)运安股(应急办公室)。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制度,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运营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出入境运输、州县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和其他应急工作。

(五)计财股。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统计分析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发布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信息。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单位固定资产统计管理工作并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路政海事股。组织宣传贯彻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权限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确保所管辖公路路产路权的完好、畅通。依法管理、保护公路路产。负责权限内公路的巡查,及时受理、制止、查处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公路用地、设施的路政案件。负责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管理、控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路两侧永久性建筑设施的划定。承担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通航水域水上船舶的管理及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通航水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马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督查专员1名(副科级)。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第六条 将马关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管理的马关县渔业工作站承担的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等行政职能、马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马关县交通运输局承担。

第七条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

马关县信合路交通小区1号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7122661

负责人姓名

王佩勇(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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