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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云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

来源:县人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4/06/28

2024年6月27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2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该实施方案,现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6月13日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根据国家要求,结合云南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备案后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一)调整范围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进行调整增加,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3.倾斜调整:

(1)高龄倾斜: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关怀。

(2)地区倾斜:根据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云南省的不同地区类别,给予相应的增加标准。具体为: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5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元,以适当提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若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调整到该平均水平,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待遇得到合理保障。

通过以上“三结合”的调整方式,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统一调整。以马关县某企业(二类地区)退休人员王先生为例,他1952年5月出生(现年72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共计20年2个月,2023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为3100元。此次调整增加的金额为:34元(定额调整)+21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31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30元(高龄倾斜调整)+5元(艰边二类地区倾斜调整)=121元。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云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按国家明确的高限3%确定,但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年龄等因素的不同,实际个人调整水平与总体水平会存在一定差异。

总体来说,《云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该方案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需求,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将有效提升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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