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意见》相关内容,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关系重大。省政府连续多年出台了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更好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2019年全省经济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目标顺利完成,省政府早安排、早部署,在开展2018年稳增长第三方评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学习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意见》最大的特点就是淡化行业发展指标、淡化财政投入,强化政策、项目和营商环境,紧紧扭住工业、投资两个关键,重点向消费要潜力、向区域协调要空间、向改革开放要活力。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围绕切实稳住有效投资,提出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强化土地要素保障5条措施。
二是围绕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提出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增强制造业竞争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行业监测与运行调度4条措施。
三是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4条措施。
四是围绕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提出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3条措施。
五是围绕着眼国内市场稳就业促消费,提出积极稳定当前就业、增加高品质供给促进居民消费、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3条措施。
六是围绕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释放动力活力,提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开放稳外贸外资,狠抓落实稳预期3条措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