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牢守生态红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指导企业守法生产,规范管理,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总体目标
聚焦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以强补弱”优良传统,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以战代训”持续构建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全面摸清环境污染隐患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落实派单制度,将发现问题反馈行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协同督促问题限期整改。执法监察期间,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的,严格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是实地查看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守法生产,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及自主监测(含自动监测)、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等环境法律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准生态环境存在突出问题。三是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对执法监察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四是监察过程中指导乡镇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环境日常监管力度。五是通过实地监察和指导服务企业,提升环境监察业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抓好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监察对象所在乡镇要安排政治可靠、信念坚定、作风正派、自律性强的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现场执法监察,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协同推动发现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全面排查。执法监察期间,各工作组要独立开展工作,务求精准高效,不盲目追求检查数量,要绝对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和案卷质量评查复查工作,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犯罪需要移交公安机关的,第一时间移交处理。监察情况于次日上午9点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推送至问题督改组,对存在问题进行派单。
(三)严守纪律,恪守规矩。参检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主动亮证,执法监察期间禁止饮酒,原则上就近在乡镇或村委会食堂就餐,主动缴纳伙食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不收受红包、不包庇企业,切实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不打招呼、不隐瞒存在问题,检查期间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
马政办发〔2021〕165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