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州级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为全面加强和完善我县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力争到2023年底,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章程,健全制度,规范开展活动。到2025年底,红白理事会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鲜明导向,有效遏制高价彩礼、重殓厚葬、大操大办等婚丧陈规陋习。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一)健全组织。红白理事会一般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支持鼓励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退役军人、劳动模范、致富带头人作为红白理事会成员,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负责人。(二)完善制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宗旨、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内容。(三)明确职责。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婚丧事务,推动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倡导丧事简办。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移风易俗和减轻群众婚丧负担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红白理事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二)层层压实责任。乡、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落实督促指导监督管理责任。村(社区)要为红白理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把握政策、服务群众能力。(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典型引路法”,广泛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曝光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负面案例。
马民联发〔2023〕2号 关于印发《马关县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