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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4/18

2023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第三年年,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法规制度定规矩,以监督执法作保障,加快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大力实施水政执法提档升级,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依法行政、水事纠纷调处、普法强基、政策研究等工作,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法治基础,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依法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县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水务依法行政工作,将水务法规建设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组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骨干主动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通过专题会议研究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印发《马关县水务局水务工作计划》,制定了《马关县水务局以案释法制度》《马关县水务局普法责任制》等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针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正确行使水利行政职权、深化专项执法检查、水利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对水利执法、水事纠纷查处、水政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与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治理等工作进行部署,保障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人事任用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决策在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法治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局直属机构改革中,强化县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水利工程管护、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等水利行业执法职能,抽调人员充实执法力量,积极组织参加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水利行政执法证。投入执法经费,执法装备不断配备完善,购置了照相机一台、执法记录仪一台、手提电脑一台,基本能够满足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办案需要,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完成水利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二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三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建立健全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水务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央、省、州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水利“互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严格对照部门“三定”规定,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二是全力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认真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申请材料一律予以取消。

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一是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月”等平台和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介绍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省州水利工作思路、各级水法律法规,以及我县水资源现状和水利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治意识。二是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学习,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年初,制定了《2023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确定了全年学法内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使学法用法常态化,全局上下掀起了学法的高潮,同时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水利厅和州水务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等系列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县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对我局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规定,经梳理审查,并进行公示;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三项制度系列清单和执法服务指南及流程。目前,我局的执法事项清单有7类,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收费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职权1项;四是严格开展水政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水库、河道、水工程等安全运行及水域、防汛监测等设施进行了日常巡查,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的进行了监督检查。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配合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又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五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双公示”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双公示”信息工作台账,将各类行政处罚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同时,建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清理工作,对部门的存量文件和新增文件逐一排查,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扎实做好普强基补短板工作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队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队长、机关站所全体干部职工和派驻挂联村委会工作队员为成员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队,普法专项工作队下设4个工作组8个小分队,共计57人。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专项普法。着力构建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主抓、股室和站所联动、村组协同的普法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强化党建引领专项普法、组织“扫盲式”普法工作队包村进行普法、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普法、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法、针对重点领域“死角和盲区”进行普法、针对社会治安热点进行普法、利用特殊案例进行普法六项工作措施。三是组织“扫盲式”普法工作队包村进行普法。对挂联村组、网格责任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进行“扫盲式”普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普法专项工作队,实行分片包干,深入挂钩联系点全面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工地”主题活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每个村小组村民“读得着法治书籍、看得见法治宣传标语、听得见法治宣传声音、解决得了矛盾纠纷”。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出动5辆普法宣传车辆普法专项工作队先后5次到挂钩村委会及网格责任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20个自然村682户1860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宣传单2512余份、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20起、悬挂横幅26条,摆放展板5块,法治广播覆盖自然村20个,印制发放普法口袋书329(册)。切实做到了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用扫除“文盲”一样的方法彻底扫除“法盲”,确保人民群众能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更多的群众受到了宣传教育,扩大了影响范围,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在法制建设、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工作人员有限,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兼职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二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主要是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加之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三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在行政审批范畴内改革事项较多,除了审批制度自身的优化完善外,其他很多改革事项都涉及行政审批内容,难免会带来改革内容重叠、或标准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也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制专题学习,使各位干部职工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广泛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生态修复、全面推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库区、进网络,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改革意见,及时承接上级水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精简下放事项,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水利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三)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地区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和工程等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要坚持依法治理和团结治水,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按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马关县水务局

2024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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