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政策措施;
(二)制定涉及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决策机构认为应当纳入重大决策目录的其他事项。
三、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应对退役军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本部门实际,明确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制定和调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制定和调整促进退役军人优抚优待、移交安置、褒扬纪念、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