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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20〕2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水源污染,确保居民饮水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水源地水质为目标,以整治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面落实《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在规划期内水源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各项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得到落实,水源水质达到《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确保县城饮用水环境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昌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 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段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冉永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建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榜惠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胡世俊 县发改局局长

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陈明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开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献超 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莫健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洪方 县林草局局长

左光敏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以斌 马关公路分局局长

张国祥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古正俊 坡脚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平富 大栗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思清 仁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水源地环境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大丫口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依照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由胡榜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保护区勘界隔离工作

根据《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矢量数据,通过现场勘查,勘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核定保护区边界;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完成大丫口水库、马洒水库两个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标识、标牌的设立,完成两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围网隔离,为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全面完成一级保护区土地征收工作

1.对大丫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约1600余亩(以实际核实丈量为准)土地一次性征收,涉及马白镇沙尾冲村委会沙尾冲村、茨黑村一、二、三组、河底下村、团坡村、戈作村、老胡坡一组,坡脚镇小马固村委会老长地村,大栗树乡倮洒村委会中寨村小组、下寨村小组。(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林草局,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马洒水库一级保护区需征地515.4亩,其中旱地142.2亩,水田30.9亩,林地342.30亩。规划一次性完成征地,分3年逐步退出:规划第1年(2019年)和第2年(2020年)优先对一级保护区内173.1亩耕地实施征收退出;规划第3年(2021年)对一级保护区内其他土地约342.3亩(主要为林地)实施征收退出。(责任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林草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快马洒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规定,在用、备用、规划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必须达到规范化建设,目前马洒备用水源地急需解决下列环境问题:

1.一级保护区退出项目在马关县马白镇马洒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村项目中,11水库景观区建设项目中水库景观区需退出,其中:已建成的环水库便道保持现状;垂钓台、浮桥全部拆除;水库内渔业养殖停止投放饲料,县水务局收回水库管理权,中止渔业养殖项目。(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马白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管理在马关县马白镇马洒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村项目中,9露营圣地、10吉云山景区、12瀑布景区位于马洒备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上述二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不得向外界排放污染物。(责任单位:马白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3.供水管网建设实施马洒备用水源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铺设马洒水库到城区供水管道,连通县城供水管网,确保马洒备用水源城市供水功能。(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马白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四)有序推进退耕还林工程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按照“能退则退”原则,对15°以上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其中优先对25°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大丫口水库二级保护区25°以上坡耕地面积约2518.65亩,优先实施退耕,规划近期实施1018.65亩,规划中期和远期分别实施1800亩。马洒水库二级保护区25°以上坡耕地面积约88.2亩,规划近期优先实施退耕,规划中期对二级保护区15°以上坡耕地88.95亩实施退耕。(责任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按规划时限)

(五)推广配方施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对大丫口水库、马洒水库二级保护区规划近期保留的水田、旱地和园地进行测土配方推广,大丫口水库实施面积约为5989.5亩(不含近期退耕还林2518.65亩)。马洒水库实施面积约224.55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六)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治理

结合“提升城乡人居五年行动计划”,在保护区内乡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距离水库水面较近,居住分散的村庄实施整体搬迁;重点实施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工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易地整体搬迁工程。

1、实施易地整体搬迁工程。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距离一级保护区和水库较近的团坡和河底下2个村小组,因村民居住分散,不适宜建设集中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大部分耕地位于一级保护区征地范围内。因此,对团坡和河底下实施整体搬迁,迁出大丫口水库径流区范围,实施易地整体安置。(责任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扶贫局、马白镇;完成时限:2030年12月31日)

2.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程在水库径流区范围内建成“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制,将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80%。(责任单位: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3. 农村污水处置湿地、多塘系统水源地内的村庄附近,建设与入库水量规模相匹配的人工湿地系统和多塘系统,有效消减进入水库的污染物负荷。二级保护区内村庄污水应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置,至规划近期末,保护区内开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村庄数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需达到50%。对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茨黑、老长地、倮洒上寨、龙潭村小组、倮洒中寨等5个村小组,需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后尽量通过管网排至水库径流区外。对居住人口较少且分散,不具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坡脚镇马房村龙半村小组,采用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水务局,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4.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对保护区内的农户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至规划近期,每个自然村至少建成1座公共卫生厕所;对户用厕所实施“改厕”工程,争取至规划近期末,保护区内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至规划中远期,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局,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按规划时限)

(七)开展农产品“三产”认证

充分发挥流域范围内山药、核桃、蔬菜等现有农产品优势资源,深入开展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在降低流域内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的同时,提高群众收入。大丫口水库规划近期保留耕地(不包括退耕还林耕地)和园地约5989.5亩,近期规划实施4000亩;中期规划实施1989.5亩。马洒水库规划近期保留耕地约224.55亩,规划近期全部实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按规划时限)

(八)全面落实禁养区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保护区内禁止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大丫口水库至老胡坡村寨路边的小型肉牛养殖场,无粪便综合处理设施,对流域水环境存在污染风险,责令限期拆迁或者关闭,确保其污水不会对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对保护区内农户畜禽养殖实施“改圈”,至规划近期,保护区农户畜禽养殖“改圈”率达80%以上,散养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至中远期,“改圈”率达100%。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户污染防范意识,畜禽养殖粪便禁止排入区内地表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九)加强公路穿越风险控制

对跨越大丫口水库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收集桥面径流,在桥梁低端设置桥面径流沉淀池,桥面径流收集沉淀后排入水体。桥梁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进行安全防护,加强对马洒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便道的管理,严禁作为其它用途,杜绝非必要的一级保护区人类活动。(责任单位:马关公路分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白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十)实施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把预防保护和有效监督作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以水库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把人工治理和生态自然修复作为治理的主要手段,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和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为流域内民众的安居提供生态保障。马洒水库大部分为马洒大箐州级自然保护区,耕地较少。近期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流失面积(191.85亩)实施治理,中期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流失面积(710.4亩)实施治理。

1.农业用地措施加强农业用地改造,对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用地实施坡改梯、植物护埂、保土耕作、植物篱等措施,建设拦沙坝、沉砂池等工程减少水土流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生态用地措施在15~25°的坡耕地、现有田面坡度大于5°的经济果木林地上,选择适宜当地土生优良牧草,采取混播种植,落实种畜配套。在流域内的疏幼林地和流失强度在中度以下的荒山杂草地,通过封禁、抚育与治理结合,依靠生态自然修复能力,恢复林草植被,防治水土流失。(责任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一)严格控制保护区内人口增长

制定水源保护区人口控制政策,控制流域人口机械增长率,引导与鼓励人口迁出。具体包括:限制外来人口迁入政策、移民搬迁补偿政策、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劳动力培训与教育政策、科技教育投入政策、优先安置就业政策、水源保护区居民社会保障政策、搬迁移民社会保障政策等内容。确保水源保护区人口机械增长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同时确保水源保护区搬迁居民“搬出去、站稳脚、生活好、不回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公安局,扶贫局;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

(十二)努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农业科技开发推广,积极引进绿色、有机、无公害的种植技术及种植品种,力争实现测土配方施肥二级保护区全覆盖和准保护区大部分覆盖。在每个村及跨村组建各种农业合作社,利用合作社改变农村种植方式及种植品种,引导农民减少使用农药、化肥,增加农家肥使用量,逐步向绿色种植方式过渡。在保护区内禁止种植对农药、化肥依赖高的农作物(如三七、重楼等),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废物作肥料,避免农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三)大力开展林木保护及水源涵养林建设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及相关植被的保护管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大丫口饮用水源地内林地摸底调查工作,禁止审批二级保护区内的人工种植商品林以外的采伐许可,严格控制准保护区内的人工林采伐数量。禁止二级保护区内任何形式的林地占用,严肃查处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2.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农户将人工林逐步更替为适于水源涵养的本地树种,推行多树种混交,原则上不出现单一树种的新增林。坚决禁止种植对饮水安全有不利影响的树种(如桉树等),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森林进行排查,逐步清除保护区范围内有威胁饮水安全的树木。

3.大力推进退耕还林。积极鼓励、引导农户进行退耕还林,做到愿退尽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等补偿金,在资金出现缺口时可以从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适当调配。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四)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对两个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村寨进行全面的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村寨垃圾收集转运全覆盖,生活污水及养殖污水100%收集处理。推进实施倮洒下寨至大丫口水库间200亩湿地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仁和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五)加强保护区内交通运输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尽量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越大丫口饮用水源保护区,确需穿越保护区的,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运输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严防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六)强化保护区项目建设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已建项目,坚决责令拆除或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七)加强村民自治

引导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个村组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村规民约,并督促落实好村规民约,逐步消除各种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变。(责任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十八)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认识,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强保护区标识、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水质应急自动监测站等方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有毒有机物质的监测分析能力,利用信息传输网络、数据库、系统管理等手段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所必需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不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水务局;配合单位: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九)加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完善应急处置设施工程,提高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白镇、坡脚镇、仁和镇、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水源地环境整治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强工作协调,深化信息共享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上下游联防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追到底,及时通报和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项目管理

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投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规划项目建设资金,给予水源地整治项目投资政策倾斜。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有序推进水源地开发、环境保护治理、供水设施改建提升等项目建设,切实有效解决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护水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饮用水水源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的参与意识,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状况,搭建公众参与和监督水源保护的信息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活动,充分发挥公众的主观能动性,使公众掌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科学知识,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转变为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合力开展的全民行动。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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