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计结果公告 > 正文

马关县靖安路、崇文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三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27

马关县靖安路、崇文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三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4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文政发〔2008〕91号、〔2009〕103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的马关县靖安路、崇文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三标段)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工程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三标段为靖安路、崇文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1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工程量:LED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112套),由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3 090 261.69元,工程由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实施监理。工程于2015年8月21日开工,2016年3月31日通过验收。实际安装LED太阳能路灯120套。

经审计,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3 087 933.8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 052 933.80元;监理费35 000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7年11月13日,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累计已付工程建设资金1 010 000元(低丘缓坡资金),其中:付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 000 000元,付监理费10 000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提升了靖安路、崇文路的亮化效果,方便了附近居民的出行条件。拨入该项目的建设资金,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工程送审结算造价3 489 352.06元,由于多计太阳能路灯材料价和路灯基础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436 418.26元,审定工程造价为3 052 933.80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予以核减。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核减,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3 052 933.80与施工方进行财务决算。

         责任编辑:审计局  

关闭

上一篇:2015年木厂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下一篇:马关县2014年第二批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建设项目(坡脚镇公益林管护站)竣工决算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