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篾厂乡大丫口村委会碑坟地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文政发〔2018〕49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篾厂乡大丫口村委会碑坟地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地点:篾厂乡,建设内容:建安居房30套4 362m2;架设Φ100mm饮水管道0.5km,修建100m3水池一个,配备水表30套;架设10kv输电线路0.8km,220V进户线1.8km,80KVA变压器1台,配备进户表30套;村内道路2 771m2,进村道路1km。项目概算总投资820.4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70.4万元,地方投资450万元。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分为公建部分和农户自建部分:

1.公建部分,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由云南宏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199.50万元。项目由曲靖岩土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质勘测,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云南晨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马关骏成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管理服务。工程于2016年10月29日开工,2018年6月28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主要完成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32 200.10m3,道路及场地硬化2 663.88m2,挡土墙2 002.27m3,活动室105.06m2,厕所30m2,水池1座、垃圾池2座及室外给排水等工程。

2.农户自建部分,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根据马政办发〔2017〕348号文件对搬迁户进行补助,由农户自行组织建设。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3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每户奖励1.5万元。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即6人及以上户)。实际完成整体搬迁集中安置补助共28户107人(建档立卡户22户90人,随迁户6户14人)。

经审计,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583.18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9年1月4日,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累计收到项目建设资金405.68万元,其中:公建部分162.68万元、补助农户243万元(建档立卡户234万元,随迁户9万元)。累计支付项目建设资405.53万元,其中:公建部分205.31万元,补助农户200.22万元(建档立卡户180万元、随迁户20.22万元),尚有部分补助资金未兑现到位。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切实消除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隐患,改善了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送审结算造价355.06万元,由于存在岩石类别套用不正确及未做的散水、卫生间防水未相应调整工程结算造价等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79.87万元,审定造价为275.19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责令调整。

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审计局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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