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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0/08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目标。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扎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控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把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每一道防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切实抓好2019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2019年重点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宣传,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方案(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问责、考核奖励等配套制度;制定《马关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县食安办负责)。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理顺机构改革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流程再造、监管能力提升的监管格局(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

建立食品安全分工体系、食品安全示范体系、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县食安办,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场)和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发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县发改局牵头,县食安委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工作,实施营养计划重大行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衔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分工负责)。研究县食品生产经营事权划分;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县检察院负责)。

二、完善法规标准制度

修订完善《马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县食安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配合)。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误食有毒野生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有毒中药材自制泡酒、误饮醇基然等中毒事件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配合)。逐步加大农村医疗机构投入,提升农村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普及家庭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知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确保中毒事件发生率和中毒人数死亡率逐年有明显下降(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积极配合《云南常见野生食用菌》《云南过桥米线》《普洱茶初制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配合《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过期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县卫生健康局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源头综合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配合)。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农药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和使用;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实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牵头,县水务局等部门配合)。建设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完善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

四、强化风险隐患防控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都龙海关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开展产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测报工作,适时发布质量监测信息(县发改局负责)。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都龙海关负责)。

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普洱茶、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每千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组织县城2家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食品评价性监测,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有关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筛查)评价,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都龙海关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聚焦突出问题整治

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治理,继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生猪定点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瘦肉精”、水产品“两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生鲜乳中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开展“普洱茶、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专项治理行动,彻底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安全消费;开展油条、米线等食品非法添加、超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深入持续开展全县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校园食品、网络食品经营、农村市场质量安全、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等专项治理行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六、严惩食品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开展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时节,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配合)。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打击力度(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建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都龙海关等部门配合)。

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提升食品安全“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力争用2年时间建成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全面开展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监管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积极推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开展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推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电子管理;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题库,力争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推动实施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不得少于48个小时/年/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分工负责)。

八、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鼓励各乡(镇、场)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牵头,各乡(镇、场)配合)。督促落实粮食安全党政领导责任制(县发改局负责牵头,各乡(镇、场)配合)。推动全县粮食大镇、“菜篮子”产品主产镇按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县发改局负责)。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90%以上;持续抓好餐饮质量安全三年提升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持证单位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馆“明厨亮灶”建设,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督促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全县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全县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数量的万分之二以内;全县校园“明厨亮灶”占比70%以上(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实施食品、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实现乡镇监管机构全覆盖,所有涉农乡镇“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的标准化建设;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

九、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发展“一村一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增加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2019年新认证“三品一标”5个产品以上;开展农业企业国内国际质量认证(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县发改局负责)。在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鼓励获得认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良好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升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年底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打造规范化批发市场;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规章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专业化监管技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共治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科学常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部门、各乡(镇、场)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在全州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切实疏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推进微信举报、话费奖励等简易方式,实现对奖程序公开便捷(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保率较2018年增涨10%以上,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经济风险(县食安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的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抢占舆论“制高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是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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