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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0/19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实施办法。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10.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将环保目标考核指标和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运行机制。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设关不设卡,发改、工信、环保、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严把环保准入关和监管关,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空间。三是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和支持环保部门履职行政,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西南环保督察中心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各项工作。根据督查清单和督查重点,认真开展督察前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汇总环境保护基础材料;同时,以环保督察到的问题为导向,及时制订整改措施,整改落实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办理环保督察转办案件,转办的2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案件已完成整改。
    2.强化源头把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项目上马,将环评作为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过程中始终严把环评关,明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六条”红线。二是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承接、衔接了州级下放的审批权限,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优先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加强与环评、评估、监测单位的协调联系,为行政审批创造条件;紧紧围绕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支持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强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2016年,审批建设项目(规划)环评146个,其中报告书5个、报告表26个,登记表115个,项目总投资246253.46万元,项目环保投资6876.83万元,占2.79%,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68个。
    3.强化污染防治,全力完成减排任务
    2016年,县环保局紧紧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好转。至目前,完成结构减排项目1个、工程减排项目1个、管理减排项目2个,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420.81吨、氨氮54.86吨。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盘龙河(马关段)、南北河、小白河、响水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后续工作,进一步消除了主要河流的环境安全隐患,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强化环境宣传,大力倡导生态文明
    2016年,先后多次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 “六•五”世界环境日、三月法制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组织乡镇、社区、学校及企业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会议、培训、环保志愿者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面的知识。全年累计张帖、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摆放环保宣传展板20多块,发放环保宣传材料54000余份,提供环保咨询246人次,组织社区、学校、企业领导及环保业务骨干培训150余次。通过宣传教育,近些年我县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截至2016年,全县共有绿色创建命名单位43个,其中,国家级绿色学校1个,省级绿色学校3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
    5.强化生态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一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将加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实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丫口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水库上游1个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和1个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11.8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率,改善了农民群众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同时加强了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二是以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县为契机,着力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自6月5日全县召开生态创建启动大会以来,各乡镇(场)、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马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有篾厂、古林箐等两个乡镇10个村委会获得州级生态村命名,同时按程序正在向省环保厅申报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待省环保厅组织核查合格后命名;有7个乡镇44个村先后提交了创建请示,其中有2个乡镇的村委会已通过县级核查。其余5个乡镇申报的村委会计划本月底核查结束,争取将核查通过的村委会向州环保局申报创建为州级生态村。
    6.强化现场监管,提升环保执法水平
    一是抓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开展百日环境大检查、汛期环境专项检查、危化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清理执法、中高考专项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推行污染源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加大重点区域巡查频次,整治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群众健康。环境监管双随机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共184个监管对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92人次,检查企业(项目)296户次,作出监察记录287份,排查整改隐患33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3份。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二是持续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今年以来,共清查出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110个,其中,批建不符2个,未批先建18个,未验先投90个。至目前,共整改完成67个,正在整改37个,未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达61%,进一步维护了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对环保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截至11月,共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8件,已办结5件,处行政罚款29万元,正在办理3件。四是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4件。开通环保12369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认真调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纠纷问题,做好调查处理、答复解释工作,接到28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已办结25件,正在办理3件。五是依法征收排污费。按照排污费征收办法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排污费,共有25户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截至目前,共征收排污费87.3万元,所征收的排污费已经及时上缴到国库。
    7.强化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县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测三级站建设力度,购置相关监测设备,制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配齐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赴省内外开展业务培训。二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和出境河流水质的日常监测和监管机制,实施出境河流水质专报制,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出境河流水质监测、国家生态功能区建设县域经济环境质量监测,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完成环境监测报告,随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并提出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对策措施。
    8.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善机制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考核机制,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抓好“一把手”的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培育廉政文化,浓厚廉政氛围。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张帖标语、会议强调等形式,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注重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在环评技术评审、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监察等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员八条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各项廉政建设规定。狠抓政风行风,优化服务环境。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效能建设和责任追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行政审批全部进政务大厅,制定、完善职责清单、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和督促全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巩固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办法等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秉持严实作风,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做合格共产党员。
    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选派熟悉农村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身份的驻村工作队员1人,与古林箐乡党委、政府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进驻团结村委会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继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实地,与团结村委会共同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33名干部职工与古林箐乡驻村人员共同挂钩227户贫困户,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 帮扶群众发展生产、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助力精准脱贫。切实帮助当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之忧,开展了春节慰问,慰问了12名老党员、困难群众,全年共协调解决经费5.5万元帮助挂钩点解决垃圾收集、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等资金困难。
    四是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方针、路线和政策,领导班子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创建活动摆上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创建机构和人员落实,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扎实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管理科学民主、社会治安良好、工作成效明显;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扶贫济困,“挂、包、帮”扶贫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即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其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马关县环境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马关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814791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65911.32元,占总收入的95.69%;其他收入782000.00元,占总收入的4.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9863623.57元。其中:基本支出4313799.39元,占总支出的43.73%;项目支出5549824.18元,占总支出的56.2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0875.0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852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2353.07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49824.1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7296.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62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5627.5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1992.81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2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118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979.00元,其他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险)支出10080.00元,主要用于全体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3.节能环保支出716637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98522.00元,公用经费支出287020.85元,项目支出4480828.8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维护机关正常运行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4.住房保障支出2330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27365.00元,购房补贴57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安家费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2100元,支出决算为172043.43元,完成预算的9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593.43元,完成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450.00元,完成预算的99.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40.48元,增长/下降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48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元,下降0.0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93.43元,占34.64%;公务接待费支出112450.00元,占65.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93.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593.4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4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4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020.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80.15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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