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马关县恒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马环验告字〔2017〕30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证性,现将马关县恒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马关县恒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马关县达号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马关县恒昇混凝土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6-7128058
联系科室:马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
通信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三楼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马关县达号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0563.42㎡,项目生产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年产量60万m³。项目包括主体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封闭式砂石料场);辅助工程(办公楼、职工住宿、食堂、门卫室、设备管理用房、公厕、驾驶员休息室及调度室、地磅秤、实验楼、配电机房、停车区、蓄水池);公用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项目实际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02%。该项目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5月18日经文山州环境保护局文环审〔2015〕70号行政审批通过。该项目于2016年10月委托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环评批复环保要求措施共8条,其中8条满足,1条基本满足,满足和基本满足率为100%。项目环评报告表环保要求措施共15条,其中14条满足,1条基本满足,满足和基本满足率为100%
已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式堆料场堆放原料,粉状物料转运输送环节已做好密封工作;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采取防抛撒、防扬尘措施;项目场地已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项目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引至室外排放。
(2)废水: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生产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未建成之前均用于厂区绿化浇灌、粪便污水用用农肥;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置设备安放位置,并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项目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出项目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措施以减少项目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内的泥砂经清理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重复利用,清洗搅拌站和混凝土罐车所产生的泥砂经统一收集后回用,实验室废料收集后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堆放点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场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验收监测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工程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经监测可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四、验收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要求进行了有效控制,并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综上所述,项目基本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