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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2020年4月23日拟对马关县八寨镇浪桥宏鑫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4/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6-7128058、0876-7134746(马关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中路30号)

邮 编:663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关县八寨镇浪桥宏鑫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马关县八寨镇浪桥村委会滴水岩

马关县八寨镇浪桥宏鑫木材加工厂

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马关县八寨镇浪桥村委会滴水岩,项目租用场地总占地面积5400m2,总建筑面积677m2。 原木的年使用量约为1300m3。从事加工方条生产工作,方条产量为1000m3/a。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生产厂房、成品堆放场、露天原料堆放场);辅助工程(办公及员工宿舍用房);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控制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组成。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每天工作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200天。

项目投资:总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9.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1%。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粉(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料场风动扬尘等,环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在风干物燥易产生扬尘(或粉尘)时,对施工场地经常喷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施工场地;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等的相应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环评提出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旱厕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区通过给固定设备搭建操作棚以及给大噪声设备安装临时隔声。环评提出措施为了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③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的相应措施,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包括废砖块、弃渣等,约2.0m3,在低洼处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项目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0.3t(施工期60d),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锯末粉尘,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稀释剂废气及白乳胶废气、垃圾收集点和旱厕恶臭以及厨房油烟废气等。本环评要求:项目木材(半成品)在进行切割时对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并在设备外围使用木板制成防护罩,锯末灰通过洒水沉降在加工车间内,产生的锯末使用编织袋对其进行包装,统一收集进行处置;加强喷漆车间的通风换气,并在集中排出口设置油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建议在厂区周边环境设置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只要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措施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旱厕应做好日常的保洁工作,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堆放期间会产生一定的恶臭,每日加强清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用水。环评要求: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规划及合理布局雨水沟渠,用于收集排放项目区雨水,在项目雨水排放口前设置一个带细纱网的过滤池,有效过滤雨水中质量较大的杂物;旱厕及粪便收集池,用于收集工作人员粪便污水及厨房废水,最终用作农肥,而工作人员产生的含污染物较少的洗漱废水则收集后用于周边道路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声环境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主要为家具加工机械设备、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本环评要求业主采取如下措施: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进行生产;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便使设备时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车间内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生产机械设备安置减震垫;合理安排木材(半成品)运进和家具成品运出时间,项目区夜间禁止作业;在密闭的生产车间操作,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较强噪声环境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业主应加强对工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理,并进行培训教育,让工人养成自觉防护的习惯;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产锯末、废桶等危废和生活垃圾。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锯末统一用编织袋收集存放于锯末堆放点;白乳胶、油漆和稀释剂废桶、油漆废气活性炭吸附废弃物等危险固废经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出售给有回收资质的回收商或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附近的村寨垃圾收集点处理,化粪池底泥委托当地农民定期清掏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评估结论

(1)“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八寨镇浪桥宏鑫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沈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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