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求,现将拟征收士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马关县渔塘水库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大栗树乡那衣龙委会新寨、龙树脚自然村,大腻科村委会水头自然村,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小岩自然村,详见拟征地示意图。征收面积约12.95公顷。
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拟定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4月16日由县水务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渔塘水库淹没示意图
2.渔塘水库枢纽工程区占地范围示意图
3.淹没影响范围线坐标表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