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马关县积极启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一、扶持范围
优先支持我县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及发展前景广阔、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创业项目或团队。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二、扶持项目
(一)无偿资助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马关县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无偿资助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二)场租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马关县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三)网店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马关县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四)二次贷款贴息
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三、申报程序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的审核按照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直接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扶持,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五份):
1.项目申请人身份证;
2.学历证;
3.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
5.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
6.《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7.《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附件2)。
详情咨询电话:0876-7122215
请申请人自行登录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相关表册。
马关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宣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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