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项目入库须知
(一)申报时间:每月10日前报送县统计局。
(二)项目入库材料
1.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政府批文不能作立项依据);
2.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开工时间、合同价款等须明确清晰);
3.项目现场照片(注明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拍摄地点、开工时间、拍摄时间、核实人姓名、单位和职务、手机号码,核实人须为主管单位工作人员);
4.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页面截图;
5.如果项目计划投资超5000万且建设单位未纳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且在上月25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入库;
6.如果是单纯设备购置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材料: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设备到位照片。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须知
(一)申报范围:有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月度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前,年度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初。
(三)审批方式:月度审批和年度审批。
(四)房地产企业新开工入库项目所需材料
1.审核登记表(由县统计局提供表式);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划总投资、购置土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套数、主要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房屋用途情况);
3.项目现场照片(包括现场核实人、核实地点、时间);
4.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7.项目总设计图;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资质证。
其中:第2、3、4、5、6、7、9项必须上报;第8、9项至少有一项。合同类资料或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等合同主要内容页码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一个项目一个word文档,文档名是项目代码+名称.doc,按材料“(2)情况说明、(3)照片、(4)批文、(5)合同、(6)土地证”的顺序插入扫描件(扫描件清晰、不要颠倒)、现场照片要有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在现场,有时间及地点,额外证明材料放最后。
注:以上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