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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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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 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 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 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 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委“3815”发展战略起步之年。一年来,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定位、新任务,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马关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一项工作一项工作的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落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贡献人大力量。

(一)着眼当下,助力民生保障持续改善。聚焦社会民生关切,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听取粮食安全、教育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开展农村房屋风貌提升改造、七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心关爱等专题调研;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专题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共交办代表建议236件,办复率100%;解决64件,解决率27.12%;办理结果满意率94.49%,完成续办15件,切实以“人大之督”回应“民生之盼”,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解决。

(二)着眼长远,助推生态保护稳进向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听取和审议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1年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紧盯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强化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成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山水田园乡村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等专题调研,深入开展河(湖)、林长制督查,以人大之力助推“绿美马关”建设、“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促进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着眼“四单”,助推票决项目深入落实。修订完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深入推动“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领单、人大验单”“四单”贯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全过程;制定了2023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方案,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对2023年县级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强化项目建设全程跟踪监督。县乡(镇)共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86件,动工率100%,完成建设64件,完成率74.42%,实现全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让“群众呼声”变成“幸福掌声”,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马关样板。

二、坚持以稳进提质为主导,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高度关注经济运行,创新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依法决议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从源头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把脉定向。审查批准了马关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马关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深入开展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做到审查关口前移,审查更科学;审查批准马关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马关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并批准了马白镇、大栗树乡行政区划调整总体方案、马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2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二)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从产业发展、工业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强化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从规划引领、政策把握、城乡发展、园区功能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3条;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充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强化预算执行日常监督,确保监督重点向支出绩效和政策方向拓展。对全县国有企业管理,园区经济,边境(口岸)经济,以锌、铟为主的有色金属延链补链强链、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5次,提出意见建议18条,力促马关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三)强化风险防控监督。听取和审议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查监督,制定了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实施办法,建立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程序和制度,对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提出意见建议3条,不断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有力保障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坚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全力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强化对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全力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持续跟踪2022年度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拓宽人大代表有序参与和监督“法、检”两院的工作渠道,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参与检察院案件审查听证工作,提出司法工作方面的审议意见13条、建议清单15条。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文明城市创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存在问题15个,提出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审议意见3条;抓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规范工作,审查备案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5件。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及专项调研16次。

(三)积极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积极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职责,结合人民期待和马关实际,深入基层调研,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医药立法、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6条;围绕“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常委会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及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法律知识普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实效,全民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五、坚持以提升能力为抓手,全力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

(一)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坚持把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代表工作的切入点,通过集中培训与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每次常委会会议前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结合县委中心工作,组织37名县人大代表赴浙江就“千万工程”经验及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13名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候选人)参加文山州基层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代表补选退出机制,依法终止代表资格5名,接受代表辞职4名,补选县人大代表7名,有效保障代表队伍的先进性。

(二)代表履职渠道得到拓宽。制定印发了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3个代表联络室作为实践创新县级示范点打造,建成2个州级实践创新暨“融媒体+人大”品牌建设联系点,全面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家、站、室”建设,搭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三联系”制度,将不兼任县乡人大代表的19名驻马省州人大代表编入相应的代表小组,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以“小阵地”撬动民主“大实践”;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8人次,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260人次,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3次,参与政府重大民生事项听证活动9人次,全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代表履职风采得到彰显。不断突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表率作用,组织全县125个代表小组围绕经济发展、绿美建设、乡村旅游等主题扎实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引导代表在各项重点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小切口”推动“大行动”;各级人大代表在“叠被子、收衣服”行动、强边固防等工作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有效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彰显了代表风采,州县镇三级人大代表胡明昌被评选为文山州“最贴心人大代表”,驻马州人大代表马富会被提名为文山州“最贴心人大代表”。

六、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全力助推马关高质量发展

坚持用“马关奋斗”诠释“文山之干”,秉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不可能”变为“一定能”“办不到”变成“干得好”的“马关速度”“马关奇迹”贡献人大力量。

(一)守住耕地红线显担当。县委有安排、人大见行动。常委会领导干部带头到挂联乡镇驻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金厂镇、夹寒箐镇驻村,在烈日杲杲、汗流如注的炎天暑月中,风餐露宿、夜以继日、不辞辛劳的和镇村干部一道,牢牢将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了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所挂联及负责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网格管理尽职责。坚决扛牢“七城创建”“双挂”责任,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协调,各处级领导下沉网格责任区和乡镇解决问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定时不定时深入牵头网格区,分别对兴隆社区、泰安社区35家网格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度、协调和解决问题,切实巩固提升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三)助力乡村振兴谋发展。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工作要求,坚持深入一线,帮助、指导、带领乡镇党委政府查找、分析、解决“三个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既当施工队长、又当技术员”,带着大家干、领着大家干、教着大家一起干,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工作在一线得到落实。制定了机关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方案,选派了4名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驻村开展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与金厂镇老寨村委会247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定期开展走访,做到工作沉下去、问题浮上来、困难得解决,推进挂联乡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全面统筹落实展作为。充分盘活人力资源,坚持把人员变人力、把人力变人才、把人才变资源,积极抽调优秀干部参与倍增翻番计划、主题教育、州县巡察等工作,在驻企服务、普法强基补短板、“模范机关创建”、强边固防、国家安全等各项中心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机关组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绿美乡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等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做到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抓,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氛围。

七、坚持以自身建设为支撑,全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坚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关心支持干部成长,以自身建设成效推动人大工作稳步向前。

(一)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强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省州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述责述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持续深化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扎实抓好每月“零提示”工作落实,不断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做到问题根源不查清楚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销号,整改率均达100%。

(二)作风效能意识得到提升。聚焦省委“3815”发展战略,持之以恒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全面深化“马关奋斗”人大样板。根据县委安排,第一时间深入挂联乡镇对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带头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机关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等制度,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守正创新意识得到突破。积极探索融媒体赋能人大工作新模式,启动实施实践创新暨“融媒体+人大”品牌建设工作,开通“马关人大”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及抖音号,创新推出一批可观可感、立体鲜活、喜闻乐见、受众面大、影响广泛的精品力作,累计编发代表履职图文及视频信息150条,州级人大新媒体采用30余条;《云南基层人大代表罗孝凤和一条河道的故事》被《中国青年报》点赞,《人大代表罗永翠:55个孩子的“代表妈妈”》被《云南人大》新媒体采用;紧盯跟踪监督,创新监督方式,采取问题清单“交办+督办”模式,向“一府一委两院”交办问题清单49条,已办理49条,形成“闭环监督”,确保监督实效。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凝聚全体代表力量,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工作有进步、有特色、有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核心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主要在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基础在于“一府一委两院”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所做的工作与宪法赋予的神圣职权、与县委的要求、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有差距。一是代表活动开展不够丰富,知情、资政渠道有限,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对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代表建议等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还不够;三是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加强;四是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仍需提升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总体思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锚定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深学笃行中把牢正确方向、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在造福人民中彰显为民情怀、在自我提升中更好履职尽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马关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聚焦马关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

紧紧围绕“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要求,精准行使监督权,着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持续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强化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持续跟踪监督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积极参与州人大常委会相关条例的制定和修订;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为马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对“一站式”服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民生实事办理、学校食堂食品配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加大对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力度;充分利用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

二、大力夯实“人民至上”理念,在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上深挖潜力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抓好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联系代表小组制度,抓好代表履职服务。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制度,坚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持续拓宽代表知情资政渠道。落实专工委室归口督办制度,强化答复承诺事项跟踪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推动建议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把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专业代表优势,通过视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形式,增强活动实效。

三、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深化自身建设上倍加努力

强化“四个机关”属性,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建设。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制度》等,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效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实施细则,支持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嵌入式”监督,纵深推进廉洁人大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夯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基础。统筹抓好人大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工作的向心力、凝聚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高效协同、整体跃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3.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440.51万元对减少157.23万元,主要原因:代表议案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87万元,人员调出,带来的工资、医疗、住房公积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3.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3.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64.815万元1440.51万元对减少157.23万元,主要原因:代表议案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87万元,人员调出,带来的工资、医疗、住房公积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3.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12万元,比上年978.73万元增加103.99万元,主要原因:人大会议经费和代表工作经费由项目支出调到公用经费中列支;项目支出201.15万元,比上年461.78万元减少260.63万元,主要原因:代表议案专项经费减少87万及人大会议经费和代表工作经费由项目支出调到公用经费中。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654.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人大会议4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中的会议支出。

3.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代表工作5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4.2010150 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事业运行9.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策研究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5.2010199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73.04万元,主要用于代表议案专项经费和人大代表阵地建设及人大专项工作经费。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7.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费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费用)。

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 死亡抚恤1.15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补助。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75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

14.22101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83.12万元,项目支出201.15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3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1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25.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补助0.2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规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4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4万元,接待人数45人、接待批数8批。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0.4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增长原因:2024年每辆运行维护费标准由4万提高到6万。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代表议案。

2.遗嘱补助经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名遗嘱的生活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比上年113.8万元减少2.3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8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3万元,固定资产72.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24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4年预算编制期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支出项目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10100000

         责任编辑: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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