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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31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74000000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乡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乡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政策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权限集中行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4.集中行使县政府批准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

5.集中行使县政府批准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根据马机改发〔2019〕1号文件于2019年2月新成立的行政单位。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信访法制督察股(行政审批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原马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2年我单位共有编制49个,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3名。(其中: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4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史学习教育、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与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强化措施抓落实,完成了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相关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现场考评,“7个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绩,文明县城、双拥模范县创建涉及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荣获马关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系列文化活动合唱比赛三等奖,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荣获州委、州政府记功。

强化党建引领,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1.抓党史学习教育。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注重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重点抓组织领导、动员部署、专题学习、专题培训、政治引领、系列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宣传信息等工作。2021年以来共为干部职工征订《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四本书60余套,组织干部职工到马关烈士陵园、马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金厂镇疫情防控卡点开展红色阵地宣传教育,深入挂钩点开展宣讲活动,共办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问题清单28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共上报信息12期,亮点经验3期,每周工作推进情况14期。

2.抓职工队伍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修改完善并印发《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马综执发〔2021〕9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考勤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30个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021年以来全体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和追责问责情况。

3.抓业务素质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每月末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分批次组织集中学习,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58名干部职工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为确保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法治工作的规范性,积极主动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对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法律业务指导,一年来共联系指导15次,指导帮助审核把关相关文书10份。

强化职责履行,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持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为持续巩固“百日攻坚综合整治”效果,今年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将58名干部职工、协管员合理分配,按分区域、分路段进行管理,实行街长负责制,做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卫生保洁全覆盖,督促“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落实,做到了有人负责、有人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按照“721”工作法,共劝导超门店经营2900余次,清理流动商贩2000余次,清理违章占道摊点6800余起,取缔夜市摊点32起,清理街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1000余起,暂扣物品130余起,清理破损广告牌200余块,清理小广告1000余处,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的环境脏乱差现象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开展城区人行道违停整治行动。采取定点管控与全路段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骏城路、广环路、健康一条街、小坝路等违停现象高发路段,规范停车行为,对3个工作日内未接受处理的,将车辆违法停放信息移送交警大队处理。今年以来,共劝离违停车辆500余次,开出罚单255份,已处理169起,移交交警处罚27起,罚款25350元。同时,在城区适宜区域、路段的人行道新增设置隔离设施1200余个,更换破损隔离设施43个,城区人行道违停情况有所好转;三是加大建成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始终坚持违建“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控增量,消存量,加大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延长巡查时间、延伸执法触角,对各类隐蔽建设、节假日偷建抢建等违建行为做到坚决打击,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今年以来,共及时劝阻停工3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30平方米;依法处理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违建案件37起,已办结25起,正在办理12起,罚380840.38元。特别是对坝地村防洪箱涵旁4户和西坝路延长线3户的查处,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依法强制拆除占用木兰花山私搭乱建4户,安平广场对面2户,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四是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治理力度。依法对县城各个施工现场扬尘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工地做到6个“百分百”, 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存在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地依法停工整改,并从重罚款。同时,每天从早上6时到晚上20时,利用洒水车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不低于8车次;加大对县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加大对拉运建筑渣土、砂石料等泼洒、不覆盖、带泥上路、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5起,罚款人民币共3300元,县城区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泼洒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一是精细化清扫。实行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将县城区174.6万㎡面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路美洁公司负责清扫保洁,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定期对路面、人行道、隔离栏等进行冲洗,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70%以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二是规范化收集。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县城区公共区域(场所)设置116个垃圾分类收集房,1586个垃圾收集容器摆放点,共摆放1001个垃圾桶,设置果皮箱860个;三是中转站做到箱满即清。日产日清,密闭运输,确保县城区内生活垃圾处理,不残留,不积压,不抛洒。四是集中化处理。将城市生活垃圾(包括部分乡镇垃圾)外运焚烧处理,2019年以来,共外运垃圾19369.94吨。五是加大对城区公共厕所及洗手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对39座城市公厕、30座市政洗手台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专人专管,39座城市公厕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标准,30座市政洗手台全部投放洗手液,达到干净、整洁、能正常使用标准,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

3.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一是严格执行《马关县城区公共绿化管护标准》《马关县城区公共绿化管护检查评分标准》,加强对绿化管护的督促和考核力度,定期对城区重要街道两侧行道树、绿篱进行修剪、补植补种、悬挂提示牌、喷洒农药施肥、修补花台及路沿石,回填土等。今年以来,共管理维护地被306695.29㎡,乔木23305棵。共进行绿化苗木补植补种132次,清理杂草555次,修剪行道树、绿篱、草坪和公园水体共计613余次,喷洒农药、施肥共计193次,施悬挂提示牌8次32块。二是严格执行《马关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维护考核办法》《马关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监督考核评分办法》,加强对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的督促和考核力度。目前,共更换配套灯管、节能灯、灯头2307个;镇流器、触发器、交流接触器、断路保护器等2108个;线路3264米,确保城区亮灯率达98%以上。三是加强对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护栏及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日常检查、保养。今年以来,更换雨篦子、井盖共计69块,疏通雨污水管道26次570.5米,修复人行道10.5平方,修复路沿石33.45米,更换取水阀42个。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七城创建”工作。始终聚焦城市管理重难点;聚焦市容市貌整治薄弱点;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点;聚焦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美丽县城创建工作着力点。主动将城市管理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以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创新方法、攻坚克难,以实干、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提高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美丽县城顺利通过现场考评。

5.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史教育为契机,根据年初制定的党员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常态化教育活动。认真制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计划,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规范,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书记认真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保证了组织生活及时进行,坚持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年内共召开5次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开展11次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授党课3次,党组成员、副局长讲授课2次。

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了“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建宣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为民服务宗旨和法规意识。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马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我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5名骨干参与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以来帮助挂钩村马白镇马洒村委会建设垃圾收集房3座,配备垃圾桶12只,解决了马洒村委会垃圾收集设施满足需要问题,同时解决24吨碎石、沙36.2吨、水泥19.5吨用于麻栗堡村小组环境卫生整治。

8.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扛起责任、压实担子、解决问题”为核心,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信访矛盾四大攻坚,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工作,全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共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00件,"12345"交办信访件11件,“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信访件6件,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3件,接受电话来访80件,全部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结并回复。

9.强化宣传力度,居民城市意识不断提高。离开广大居民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寸步难行,为此,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城管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一是出动巡逻宣传车。将城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容市貌整治、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归纳提炼,制成录音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二是印发通告和宣传资料。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印发整治通告、“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其他宣传资料,分发主街经营户和居民。三是注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月法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5次,广泛地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期间制作法制宣传展板6块,出动人员80人次,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1000余。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挂钩村委会、燃气经营、绿化、亮化、清扫保洁等企业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城市管理,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4.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1436.24万元减少61.68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双公开,一级单位不用进行汇总公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4.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4.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436.24万元减少61.68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双公开,一级单位不用进行汇总公开。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4.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42万元,比上年1436.24万元减少615.8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双公开,一级单位不用进行汇总公开;项目支出554.14万元,与比上年0万元增加554.14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预算未批复预算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6.9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退休人员工资及书报杂志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及工伤生育保险费缴费。

9.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054.03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637.29万元及“四创建一行动”相关工程项目和县城区垃圾外运处置服务费项目资金416.74万元。

10.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7.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垃圾外运处置服务费项目和县城区路灯管护费项目。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20.42万元,项目支出554.1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4万元,项目支出554.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规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34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5个,分别是:

1.2021年县城区垃圾外运处置服务费专项资金66.64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县城区垃圾外运处置工作正常运转。

2.“四创建一行动”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87.1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四创建一行动”相关工程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3.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相关工作编制经费163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相关编工作顺利完成。

4.生活垃圾外运处理经费56.87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县城区垃圾外运处置工作正常运转。

5.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经费80.53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67.52万元、工会经费6.8万元、福利费1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比上年减少24.4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二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双公开,一级单位不用进行汇总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42.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89万元,固定资产44.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74000111

         责任编辑: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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