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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24/10/31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76401000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审核上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事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策落实,推动优待抚恤和褒扬凸显成效。一是全面落实褒扬激励机制,抓实抓好褒扬工作。2023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共慰问驻马军、警部队10个,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军转干部共3581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96.17万元,开展“情暖老兵.关爱帮扶”慰问项目,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6人,慰问金共8万元;救急解难关爱帮扶项目慰问3人,慰问金共0.11万元;2023年为全县1户荣立二等功现役军人家属送立功受奖光荣牌匾,为16户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和65户“四有”军人家属送立功受奖喜报,并发放慰问金14.5万元,营造了良好的拥军爱民社会氛围;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制定下发《马关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全县退役军人建档立卡5067人,优待证申领4864人,优待证签收发放4733张;2023我县应征入伍青年87人,共发放和悬挂光荣牌92块。二是全面落实关怀机制,抓实抓好优待抚恤工作。2023年,定期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人员生活补助3225.99万元;发放丧葬补助74人,发放补助金57.49万元;发放困难补助金3776人次,共151.04万元;发放自然增长机制1028人,共42.4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4人,共191.78万元;发放消防员家庭优待金3人,共3.8万元;发放2023年春季入伍义务兵大学生奖励金29人,共23.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20名,发放救助补助金共45.19万元;优抚对象代缴医疗保险923名,共28.99万元。

2、创新服务模式,助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发挥成效。一是全面推行“阳光安置”。我县2023年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5名,全部安置到位,全部上岗工作,安置率、满意率均100%。二是积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管理服务工作,年内共组织61人参加省州举办的两期适应性培训。三是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共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具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22份。四是积极化解就业难题。召开退役军人暨家属专场招聘会2场,发布就业信息12期,提供就业岗位4239余个,71名退役军人顺利实现就业,缓解了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难问题。

3、强化信访维稳,抓好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工作。扎实抓好涉军信访维稳问题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全县共接到信访案件9起,办结9起,共开展接访下访工作28次。

4、强化工作目标,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夯实退役军人基础工作,树牢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途径,更好地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近就便、快速准确找到“家”的方向,感受“家”的温暖,我县根据省、州要求开展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地理位置信息录入高德地图工作,2023年,我县142个中心站全部已经完成高德地图信息录入工作。

5、全面抓好双拥共建,打造军民融合良好环境。一是持续开展社会化拥军企业活动。2023年以来,成立了马关第一家拥军驿站马关逢春君澜大酒店,并带动新增4家拥军企业,分别为:马关万豪商务酒店、马关县润泽商务酒店、马关县融耀酒店、中益石化(兴隆加油站),分别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相应的优惠优待服务;今年6月,与马关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达成协议,给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城乡公交享受5折的优惠服务。目前,马关县共有46家企业和门店主动加入到了拥军优属社会化组织中。二是开展“最美”选树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了“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1人被评为“文山州最美退役军人”称号,1人被评为“文山州最美拥军人物”称号。三是大力支持部队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及时成立马关县涉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帮助解决驻马部队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下拨武警马关中队建设维护经费9.5万元、31640部队31分队营区围墙修缮资金9.69万元、95668部队71分队营区绿化资金5万元,共计24.19万元;扎实做好“三后”工作。2023年帮助解决调动3名随军家属工作、安排现役军人子女就学优待14人。四是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宣传。2023年,马关县以“踔厉奋发强国防 勇毅前行向复兴”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活动4次。五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军地纠纷问题。我县涉及军地纠纷9件,截止目前已化解了6件。

6、树牢责任意识,做好烈士陵园维护管理工作。一是统筹推进,狠抓重点工程项目落地。仁和烈士陵园改造项目总投资1388万元,对陵园大门、烈士纪念塔、墓碑等进行提升改造,目前项目顺利推进中,施工进度为60%,预计2024年1月31日前完工;马白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139万元,对陵园大门、部分墓碑等进行提升改造,目前项目顺利推进中,施工进度为80%,预计2024年1月13日前完工。二是强化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马关县烈士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烈士祭扫专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思路,坚持“以我为主,服务维稳”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网上祭扫”“代亲祭扫”“认亲祭扫”等新模式,结合实地祭扫,做好2023年烈士祭扫工作。2023年,全县共接待祭扫人员22535人(省外1785人,省内20750人),其中烈士家属1349人,退役老兵3177人,社会各界人士18009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褒扬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8959389.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59389.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79346.6元,下降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913.17元,下降0.6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10739元,下降1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部分退役老兵死亡,减少了资金的拨付。2023年也未收到州级补助资金故2023年资金比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9016691.88元。其中:基本支出3289285.88元,占总支出的6.71%;项目支出45727406元,占总支出的93.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2044.04元,下降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310671.73元,下降93.23%;项目支出增加44488627.69元,增长3591.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的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是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里进行核算的,2023年的优抚人员补助经费是在项目里进行核算的,故2022年和2023年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的差额较大。2、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的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是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里进行核算的,2023年的优抚人员补助经费是在项目里进行核算的,故2022年和2023年的项目支出差额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9285.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8535.56元,占基本支出的8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0750.32元,占基本支出的1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7274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专项业务的支出明细如下1.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426627.97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2.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4596124.16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3.2080803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19705.2元主要用于退伍红军老战士及按照规定办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4.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1955751.84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5.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支出2712752.91元主要用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6.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4681539.02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募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4807592.85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8.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6605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建房补助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支出。9.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352308.2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10.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15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11.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372978.85元主要用于军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军等方面的支出。12.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164745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13.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0734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14.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28370元主要用于对优抚对象的慰问。15.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付44351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16691.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822044.04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部分退役老兵死亡,减少了资金的拨付。2023年也未收到州级补助资金故2023年资金比2022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9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驻村扶贫人员工作经费及体检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兵役征集及入伍家庭一次性奖励金。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7274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两参人员支出,民兵民工支出,重点困难优抚对象支出,城市农村困难人员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893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1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000元,决算为193632.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39970.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6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000元,决算为1536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36%,完成年初预算的45.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6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000元,支出决算为193632.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39970.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000元,决算为153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切实压减“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做到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1)“三公”经费决算数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70.16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8.86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支出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厉行节约开展公务差旅活动。

(2)“三公”经费决算数中的公务接待费153662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中的公务接待费335000元,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81338元,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支出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接待标准,简化礼仪,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减少接待的批次和人数,降低接待金额和菜品,严禁烟、高档酒水和土特产上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4346.14元,增长29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86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4375元,增长1554.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23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退役发【2020】6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在2023年增加了项目支出烈士家属异地祭扫接待费,故2023年的接待费比2022年有所增加。

(1)2022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99.02元,2023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70.16元,全部是执行公务活动中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和上年支出数对比减少28.86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坚持历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结果。

(2)2022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9287元,2023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153662元和上年支出数对比增加了 144375元,根据云退役发【2020】6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在2023年增加了项目支出烈士家属异地祭扫接待费,故2023年的接待费比2022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做好安置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建立完善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 车辆所需燃料费20000元、维修费15850元、过路过桥费650元、保险费3470.16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280次及2568人次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947.76元,比上年减少1782.2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接待标准,简化礼仪,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减少接待的批次和人数,降低接待金额和菜品,严禁烟、高档酒水和土特产上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20000元,差旅费30000元,接待费10000元,工会费14997.6元,公务用车费用39970.16元,其他交通费525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974436.69元,其中,流动资产506047.88元,固定资产2468388.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9084.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预算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7.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7640111

         责任编辑: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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