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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同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订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自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马关县认真按照省、州双拥创建工作安排,全县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得到顺利推进。一是强化双拥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爱卫办和乡镇抽调3名业务精干的人员充实到县双拥办。同时,及时制定印发了《马关县争创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的时间、步骤进行了明确,对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召开了两次推进会,有效促进了创建工作。二是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在春节、七一建党节和八一建军节组织对优抚对象、驻马部队进行了慰问。共慰问驻马军、警部队10个,慰问优抚对象3738人次。积极主动了解部队建设、训练和备战过程中的需求,并尽力给予解决。2021年,为驻马部队免除道路建设占用林地补偿费,解决道路建设和营区基础设施建设3件。积极开展驻马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活动,解决了小坝子、金厂镇、都龙镇部队军营周边环境问题。三是加强双拥氛围营造。把加强双拥宣传作为省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当地主要媒体开展马关双拥和国防宣传。在马关电视台、马关潮、马关政府网站设立了双拥和国防教育专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双拥和国防意识。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全面营造民拥军、军爱军的良好氛围。并及时谋划双拥广场建设、双拥宣传片和双拥画册制作工作。2021年以来,共宣传报道52篇、制定服务窗口标识牌124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223条。
2.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一是抓好优抚政策落实。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和其它人员4922人,其中:三属36人,伤残人员135人,老复员军人27人,两参人员874人,带病回乡退伍人员17人,60岁以上烈士子女36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756人,参战民兵民工3041人。为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激励广大现役军人献身国防事业。二是抓好“两保”接续政策落实。2020年11月份全县按照上级要求基本完成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补缴工作,并于2021年6月完成了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第三方审计工作。
3.强化氛围营造,确保拥军褒扬得到体现
一是抓好烈士陵园整修。马关县烈士陵园整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马白烈士陵园烈士墓碑修缮、纪念广场修缮、公共卫生间修缮、外围墙修缮加高、公共卫生间修缮、凉亭修缮等;2.仁和烈士陵园烈士墓碑修缮、陵园阶梯修缮、新建公共卫生间、储物间等;3.散葬烈士墓搬迁及就地修缮。目前,各项整修工作有序推进中,预计2021年12月30日前完工。二是抓好祭扫纪念。为做好烈士祭扫活动,我县分别于3月31日、9月30日组织开展了“学党史、忆英烈、代祭奠、谱新篇”为主题的代亲祭扫活动和2021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同时,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祭扫服务,我县于2021年3月25日正式开通了马关县烈士陵园网上祭扫平台——马关英烈网:https://www.mglsly.cn,并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祭扫”活动。受疫情影响,2021年以来,我县烈士陵园共接待前来祭扫人员7625人,网上祭扫2420人次。三是抓好慰问褒扬。2021年春节、七一建党节期间,我县采取“全覆盖、不遗漏”方式,慰问驻马军、警部队10个,慰问优抚对象3738人次。同时,给予在部队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的44名现役军人,按照按照每人1,000元的奖励标准发放奖励金44,000元;给予荣立三等功的16名现役军人按照每人5,000元的奖励标准,发放励金85,000元,2021年共计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29,000元。
4.强化服务提升,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保障。一是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管理服务工作。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37人,其中退役义务兵25人,退役士官12人,补助经费已于2021年6月及时发放。二是圆满完成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选岗安置工作。我县2021年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16人,并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选岗会议,16名退役士兵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了选岗,目前已经全部安置到位到岗。三是依托教育培训,大力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依托国家补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针对退役军人特点,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到各定点培训机构学习相关技能,并于2021年6月,为2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具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支付技能培训费。积极宣传国家鼓励退役军人提升学历的各种优惠政策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退役军人高职扩招工作,2021年共有196名马关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了高职扩招。2021年,共帮助153名退役军人申请了国家教育资助,帮助1名退役军人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被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四是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全县共有企业军转干部13人,2021年,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资金。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春节、八一慰问,发放慰问金19,500元。五是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接收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65人。2021年收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第十七期职工医疗互助金;按时缴纳地方政府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发放春节、建军节慰问金。六是拓宽就业渠道,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力度。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2021年马关县招聘公务员岗位数19个,其中退役军人的岗位数2个。积极整合资源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利用微信群体发布就业信息53条,累计发布就业岗位53357个,其中县域提供就业岗位1331个。目前,聘用退役军人公安辅警39人,边防辅警19人。进入村(社)“两委”退役军人76人,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16人。七是提供创业支持,积极优化退役军人创业环境。2021年共有7名退役军人成功申请创业贷款1,400,000元。2021年共2家企业(个体工商)申请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有3位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27,000元。八是联合人社等相关部门组织举办招聘会。以县就业创业中心在各乡镇开展巡回招聘会的契机,积极组织参与退役军人就业招聘工作,在古林箐乡组织了退役军人招聘会,参加企业(人力资源中介公司)23家,提供岗位24219,参加退役军人155人,达成意向1人。2021年10月21日开展2021年退役军人秋季专场招聘暨就业岗位发布会,发布招聘企业34个,就业岗位2563个,为全县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
5.强化诉求解决,确保信访维稳得到巩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防范和信访稳定工作。一是认真清理排查,摸清维稳重点。对全县涉军对象进行认真排查,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梳理出现的不稳定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动态,建好台账。二是真情接访,依法办事。在开展接访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放映诉求,坚决防止矛盾问题激化而引起的不稳定问题。2021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6件,结案4件。三是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退役军人矛盾问题。针对重点范围、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围绕“两保接续”、拥军优抚、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开展重点排查,共排查出涉军重大不稳定问题8个,重点人员20人。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和乡镇之间的联系。互通情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掌握涉军信访对象的思想动态,齐心协力做好涉军人员的维稳工作。五是强化措施,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在2.17对越作战纪念日、4.28收复老山纪念日、春节、清明节、全国全省“两会”、建党10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期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作为,确保维稳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党100周年期间劝返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上访退役军人1人。六是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好退役军人领域大排查大化解工作。针对重点范围、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围绕社会保险接续、拥军优抚、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开展重点排查。共排查出涉军重大不稳定群体5个,重点人员9人。
6.用心用情,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21年以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进一步完善“两站一中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即:马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3个,即:马白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仁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坡脚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股室有拥军优抚褒扬股、政策权益维护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410,48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49,584.35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0,896元,占总收入的0.95%。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8,614,551.27元减少11,464,966.92元,减少29.69%。主要原因是: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上比2020年减少10,828,619.25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5,000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减少861,575.67元,国防支出收入增加231,000元。所以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比2020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111,261.06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3,12.42元,占总支出的8.87%;项目支出31,083,948.64元,占总支出的9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35,751,579.81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8,838.34元,占总支出的37.17%;项目支出22,462,741.47元,占总支出的62.83%;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减少1,640,318.7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8,614,551.27元减少11,464,966.92元,减少29.69%。主要原因是: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上比2020年减少10,828,619.25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5,000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减少861,575.67元,国防支出收入增加231,000元,所以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比2020年有所减少,支出也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73,12.42元。2020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88,838.34元,2021年较上年减少10,266,025.92元,下降77.25%,减少原因是在社会保障支出上比2020年减少9,035,550.8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也较上年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2,874.26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938.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83,948.64元,其中开展兵役征集工作支出485,000元,开展优抚对象补助工作支出25,223,361.56元,开展退役安置工作支出2,934,884.36元,开展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656,242.72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84,460元。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62,741.47元,2021年与上年对比增加8,625,707.17元,增加38.4%,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因为以前年度结余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的补助资金列成人员经费,今年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的补助列入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减少是因为2021年1-2月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转拨到乡镇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月以后统一在我单位发放列入生活补助;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是优抚对象除按月补助资金支出外还有提标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54,393.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96,286.81元,2021年与上年对比减少1,541,893.77元,下降4.34%,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2,106,961.22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8,214,547.72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8,779,615.17元,所以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比2020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4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应征入伍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88,22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9%。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教育培训、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解困帮扶、发放军休干部工资及管理军休人员产生的机构经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费,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6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等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等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51,422元,完成预算的6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22元,完成预算的14.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总额40,000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11,422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原因:一是按照中央、省、州、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简化礼仪,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减少接待的批次和人数,降低接待金额和菜品,严禁烟、高档酒水和土特产上桌;二是按相关文件规定马白烈士陵园和仁和烈士陵园两个烈士陵园,原则上不接待烈士家属,前来祭扫的烈士家属产生的费用带户籍所属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627元,下降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27元,下降2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总额40,000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11,422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原因:一是按照中央、省、州、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马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简化礼仪,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减少接待的批次和人数,降低接待金额和菜品,严禁烟、高档酒水和土特产上桌;二是按相关文件规定马白烈士陵园和仁和烈士陵园两个烈士陵园,原则上不接待烈士家属,前来祭扫的烈士家属产生的费用带户籍所属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占77.79%;公务接待费支出11,422元,占22.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支付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2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2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048.16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1,595.88元。2021年与上年对比减少8,214,547.72元,主要原因2021年的社会保障支出拨转到项目支出,所以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851,909.55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883.46元,固定资产2,653,026.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76,34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50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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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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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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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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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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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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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85.19 |
119.89 |
265.30 |
237.90 |
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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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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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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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