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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的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
3.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指导本镇企业发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4.负责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6.拟定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公益事业,将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矢志不渝着力强举措,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一是担当作为强主责。围绕党建工作抓关键、抓具体、抓实效、抓提升,扎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班子包总支、村委班子包支部、支部书记包党员的工作机制,压实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责任,有的放矢让“领头羊”抓在前、走在前、干在前,切实扛牢党建工作责任。二是选精队伍强堡垒。圆满完成镇党委、村“两委”换届,全面选优配强镇、村党组织班子队伍,开展村组干部专题培训3期900余人次,签订履职承诺书307份;完成14名连续任职三年以上离任干部35.33万元补偿金兑现发放,镇村党组织堡垒作用更加强劲。三是深学笃用新思想。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专题”制度,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弘扬主旋律,让新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3期800余人次,镇、村、组三级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新思想主题宣讲4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四是组织建设纵深推进。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共发展党员38名,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53人,表扬优秀共产党员3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7名、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无软弱涣散党组织。五是管党治党优环境。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配合完成县委巡察11个村级党组织全覆盖,对标对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有效运用,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年内通报批评2个单位3人,立案查处2件2人,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2.全民动员着力筑屏障,强边固防坚定有力。牢固树立“国之大者”“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意识,坚持强边固防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强边固防,全力守好马关“南大门”。一是守好卡点。科学设置疫情防控卡点,将卡点由堡堡寨村委会沙坝村撤换至大桥,值守人员进一步充实,实现卡所合一。设立卡点临时党支部1个,4名党员职工主动报名到卡点值班值守,切实引领强边固防队员和当地群众守好生命线和安全线。二是巡好边线。以临边一线村寨为重点,党政班子轮流带队,组织党员干部、卡点值守人员、志愿服务者、民兵等定期不定期到一线巡逻,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强边固防一线。同时,积极进村入户宣传、督促落实“十个严禁”和“十户联防”等,营造了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强边固防的浓厚氛围。三是管好网格。严格落实“网格长”制,压实网格责任,将全镇划分为550个网格,328名党员担任疫情防控网格长,118名党员担任五级网格监督员,排查并组织702名老“三非”人员全部纳入网格管理,消除疫情流入和跨境违法犯罪风险。四是筑好免疫屏障。严格落实“政府找人、医院接种”,全面发动乡村干部进村入户,摸清适种人群底数、排出清单,实行提前通知预约、到村接种“妈妈式”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完成新冠肺炎疫情疫苗接种6.57万剂次,群众生命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3.巩固成效着力促衔接,实现返贫致贫零发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用好“一平台三机制”,按照“月排查、季研判、年动态”时间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组织镇、村干部常态化开展排查,聚焦脱贫户、瞄准脱贫人,全面查找“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实施更精准有效的防返贫致贫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战果。年内动态调整清退9户41人,风险消除回退23户72人,新识别42户122人,人口自然减少80人,人口自然增加85人,对266户监测对象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等帮扶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户稳定增收,实现了返贫致贫“零”发生目标,为脱贫后国家后评估经得住检验做足功课。
4.提质扩面着力调结构,产业发展加快提速。坚持精准发力,依托本土特色资源,保住粮食底线,关注市场需求,突出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优势产业,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完善了“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让农业产业加快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加快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提出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镇的产业发展定位,拟定了木厂“东菇南蔗西药北果中柿”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初步实现了产业发展遍地开花的新态势。依托木厂镇特有的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年内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375.5万公斤,同比增长1.8%,人均有粮达482.9公斤;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砂仁1.8万亩、八角1.7万亩、茶叶1047亩、洋瓜根1000亩、巴西菇300个大棚,草果、柑橘、甘蔗、甜柿等传统特色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5.全力以赴着力补短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始终坚持强弱项、补短板,全镇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投资50.9万元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老王寨、大坝等7个村委会14个村小组群众出行更加便利。投资50万元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博车村委会新寨、东瓜林、马西老康寨活动室建设有序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办公楼得到修缮,文化阵地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投资150.4万元实施村小组蓄饮水补短板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全镇人畜饮水更加安全。投资445万元启动实施木厂镇博车村委会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连片种植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投资18万元实施大坝至干田、木厂一组至白石岩产业道路,群众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投资47.36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集镇蓝花楹大道建设有序推进,街道治理逐步规范。投资43万元建成马西三七园、水尾烟房公厕2座,马西三七园亮化工程投入使用,镇、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6.厚植理念着力强治理,绿色发展成效明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发力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着力聚焦洁美乡村建设。紧扣抓基层党建促洁美乡村建设主题,按照重点突破、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思路,围绕屋子、院子、寨子、路子建设“五小工程”,总结推广变无为有、变弃为宝、变朽为奇“三变”模式,深化拓展支部发动、党员带动、群众主动“三动”做法,突出村村寨寨有颜、有色、有味“三有”特点,着力扮靓村庄形象,实现拆乱透绿,开门见花,出门见绿,转角有美景。发动村小组开展洁美乡村建设全覆盖,打造镇级示范点1个,各村示范点建设初具雏形,推出了烟雨烟房、幸福大湾子、甜美干河、醉美坛子边等一批讲的出、叫得响的主题村庄。二是致力构筑生态屏障。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森林木厂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生态治理,森林覆盖得到巩固;扎实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坚决守住生态和耕地保护红线;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绿色成为木厂镇最亮丽的景色,处处呈现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美好景象,实现了既能遥望星空、又能看见蓝天。三是不断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建立人居环境评比和征信卡管理机制,全面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全力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组织2个村委会完成省级卫生村申报,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幸福美丽、宜居宜业的木厂正在形成。
7.共建共享着力增福祉,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心中事”和“实际难”,全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一是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政策,年内发放154名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3.1万元、教育扶持资金95人16万元;学前毛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毛入学率分别达96.4%、97.3%、87.1%。二是启动实施卫生院搬迁项目建设,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大病、慢病重病筛查救治有力推进,医疗救助兜底不断深化,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85%,养老保险有序运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增强。三是文化、科技、体育、妇女儿童、青年、残疾人、老龄、救灾救济等其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8.防范风险着力保稳定,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化解各类风险矛盾,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二是建立完善社会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消除,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国防教育、禁毒防艾等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切实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
2.马关县木厂镇财政所;
3.马关县木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马关县木厂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马关县木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马关县木厂镇应急服务中心;
7.马关县木厂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8.马关县木厂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与上年对比减少5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与上年对比增加9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50,837,408.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62,747.71元,占总收入的70.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774,661.20元,占总收入的29.06%。
与上年收入72,843,836.56元对比,2021年度收入减少22,006,427.65元,减幅30.21%,原因是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卫生院征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拨款项在2021年3月开始转由县上发放,民政资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44,106,925.47元减少8,044,177.76元,减幅18.24%,原因是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28,736,911.09元减少13,962,249.89元,减幅48.59%,原因是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卫生院征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拨款项在2021年3月开始转由县上发放,民政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52,939,911.04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4,761.21元,占总支出的42.15%;项目支出30,625,149.83元,占总支出的57.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支出79,187,395.14元对比,2021年度支出减少26,247,484.10元,减幅33.15%,原因是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卫生院征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拨款项在2021年3月开始转由县上发放,民政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23,119,379.99元减少804,618.78元,减幅3.48%,原因是木厂镇在做2021年度预算时,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度少10人,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56,068,015.15元减少25,442,865.32元,减幅45.38%,原因是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卫生院征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拨款项在2021年3月开始转由县上发放,民政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木厂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14,761.21元。较上年23,119,379.99元减少804,618.78元,减幅3.48%,原因是木厂镇在做2021年度预算时,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度少10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0,177,576.36元,占基本支出的90.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2,137,184.8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木厂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25,149.83元。较上年56,068,015.15元减少25,442,865.32元,减幅45.38%,原因是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卫生院征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拨款项在2021年3月开始转由县上发放,民政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如下:乡镇党委换届经费、村两委换届经费支出407,638.40元,用于召开乡镇党委换届会议、村两委换届会议经费支出;2021年度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补助资金支出70,000.00元,用于购买木厂镇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支出485,200.00元,用于发放外出务工人员的交通费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经费支出280,565.40元,用于购买爱卫工具、支付集镇垃圾清扫费及人居环境整治费用;上海市对口帮扶木厂镇马西村委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233,759.67元,用于建设木厂镇马西村委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农村危旧房拆除补助、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707,200.06元,用于补助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支出824,012.00元,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进度款;付家寨村委会办公场地改造资金支出150,000.00元,用于支付付家寨办公场地改造工程款;农村农户厕所改造项目资金支出310,200.00元,用于支付木厂镇农村厕所改造农户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支出349,000.00元,用于支付木厂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进度款;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1,579,498.40元,用于支付木厂镇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的各项开支;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高龄补贴等民政补助资金支出4,305,813.45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等民政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支出1,910,500.00元,用于发放聘用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支出1,504,295.00元,用于支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程款;2021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11,332,073.00元,用于投资入股马关南山园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发展村集体经济;博车村委会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经费支出3,825,000.00元,用于建设博车村委会蔬菜种植示范基地;木厂镇木厂村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支出459,080.95元,用于建设木厂村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征地款支出1,179,123.50元,用于新建木厂镇卫生院征地费;木厂镇木厂村委会文体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支出125,400.00元,用于支付木厂村委会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款;退耕还林补贴支出86,790.00元,用于发放退耕还林补助;预拨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元,用于补助进行拆旧复垦的农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89,921.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4%。较上年43,242,826.50元减少5,952,905.39元,减幅13.77%,原因是木厂镇在做2021年度预算时,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度少10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墙抬梁、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9,50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7%。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国防(类)支出12,4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木厂镇开展2021年征兵工作各项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95,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木厂镇堡堡寨中草药协会发展各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6,32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文化活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8,39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木厂镇所有职工各项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及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1,171,22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支出、计划生育支出与疫情防控工作等各项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885,03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木厂镇人居环境、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与改造等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605,2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9.农林水(类)支出27,618,96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7%。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村委会、村小组干部补助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惠农补贴发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资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457,6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全镇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3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578.00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6,442.00元,完成预算的8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36.00元,完成预算的83.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木厂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87,662.80元减少2,084.80元,下降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168,416.99元减少1,974.99元,下降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19,245.81元减少109.81元,下降0.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木厂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442.00元,占89.69%;公务接待费支出19,136.00元,占10.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44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442.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木厂镇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县级、州级开展人居环境、厕所改造等各类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7,022.28元,较上年的1,530,336.70元减少193,314.42元,减幅12.63%,主要原因是木厂镇在做2021年度预算时,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度少10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减少;木厂镇2021年各项工作经费更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用于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减少,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州马关县木厂镇部门资产总额18,004,673.11元,其中,流动资产7,593,451.52元,固定资产5,221,293.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189,928.4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9,192.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184.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68,4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8004673.11 |
7593451.52 |
5221293.11 |
4876228.27 |
25500.00 |
|
319564.84 |
|
|
|
5189928.48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职责履行良好
1.履职能力持续增强。圆满完成镇党委、村“两委”换届,全面选优配强镇、村党组织班子队伍,开展村组干部专题培训3期900余人次,签订履职承诺书307份。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3期800余人次,镇、村、组三级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新思想主题宣讲4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配合完成县委巡察11个村级党组织全覆盖,对标对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有效运用,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年内通报批评2个单位3人,立案查处2件2人,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2.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科学设置疫情防控卡点,将卡点由堡堡寨村委会沙坝村撤换至大桥,值守人员进一步充实,实现卡所合一。积极进村入户宣传、督促落实“十个严禁”和“十户联防”等,营造了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强边固防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网格长”制,压实网格责任,将全镇划分为550个网格,328名党员担任疫情防控网格长,118名党员担任五级网格监督员,排查并组织702名老“三非”人员全部纳入网格管理,消除疫情流入和跨境违法犯罪风险。全面发动村干部进村入户,摸清适种人群底数、排出清单,实行提前通知预约、到村接种“妈妈式”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完成新冠肺炎疫情疫苗接种6.57万剂次,群众生命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3.做好木厂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投资50.9万元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老王寨、大坝等7个村委会14个村小组群众出行更加便利。投资50万元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博车村委会新寨、东瓜林、马西老康寨活动室建设有序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办公楼得到修缮,文化阵地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投资150.4万元实施村小组蓄饮水补短板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全镇人畜饮水更加安全。投资445万元启动实施木厂镇博车村委会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连片种植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投资18万元实施大坝至干田、木厂一组至白石岩产业道路,群众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投资47.36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集镇蓝花楹大道建设有序推进,街道治理逐步规范。投资43万元建成马西三七园、水尾烟房公厕2座,马西三七园亮化工程投入使用,镇、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履职效益明显
1.统筹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稳步发展。年内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375.5万公斤,同比增长1.8%,人均有粮达482.9公斤;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砂仁1.8万亩、八角1.7万亩、茶叶1047亩、洋瓜根1000亩、巴西菇300个大棚,草果、柑橘、甘蔗、甜柿等传统特色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2.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政策,年内发放154名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3.1万元、教育扶持资金95人16万元;学前毛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毛入学率分别达96.4%、97.3%、87.1%。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大病、慢病重病筛查救治有力推进,医疗救助兜底不断深化,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85%,养老保险有序运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3.注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发动村小组开展洁美乡村建设全覆盖,打造镇级示范点1个,各村示范点建设初具雏形,推出了烟雨烟房、幸福大湾子、甜美干河、醉美坛子边等一批讲的出、叫得响的主题村庄。实施森林木厂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生态治理,森林覆盖得到巩固;扎实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坚决守住生态和耕地保护红线;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全力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组织2个村委会完成省级卫生村申报,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4.全力以赴防返贫致贫零发生。年内动态调整清退9户41人,风险消除回退23户72人,新识别42户122人,人口自然减少80人,人口自然增加85人,对266户监测对象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等帮扶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户稳定增收,实现了返贫致贫“零”发生目标,为脱贫后国家后评估经得住检验做足功课。
(三)预算配置科学
1.预算编制科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
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三保支出,人员经费正常报账,补助人员类经费正常开展。
3.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在三保支出之外重点安排重点项目,四类对象危房改造项目、村内道路建设等重点项目持续稳定运转。
(四)预算管理规范
1.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业务流程制度,按流程办事,处理相关业务。
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时按质完成年度预决算公开及项目资金公开公示。
3.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五)项目管理规范
1.项目支付管理进一步规范。木厂镇项目资金拨付时必须填写《木厂镇财政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详细、准确填写涉及项目的拨付依据、项目编号、拨款预算数、拨款决算数、申请拨款金额、累计拨款金额、资金拨款性质、已落实资金来源、申请人开户银行及账号、附有效原始发票张数及号码等。审批表先经业务主管签署项目进度情况意见,再经分管领导签署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意见,然后经镇财政所签署项目资金安排审核意见,最后经镇长审批同意后办理拨付。若出现项目支出票据未完税的、不符合合同协议付款约定的、未按规定专款专用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严格追责问责。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管理。镇财政所通过以下方式行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开招投标、建设工程验收、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相关工作;二是实施项目在申请资金拨付时,要求提供相关的原始支付凭证复印件;三是根据资金管理需要,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木厂镇对每一笔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前、实施后都进行绩效评价,对重点项目资金在动态监控平台中录入绩效评价数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数据规范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竣工后,对照实施前的绩效评价,认真分析研判有差异的原因,吸取经验,在下一次做实施前的绩效评价工作时,做细做实,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5030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