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文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文卫发〔2015〕35号)要求,现对我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0万元调整为12万元;
二、2015年省级住院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0%;
三、本方案从2015年3月26日起开始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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