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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5/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公平竞争、依法纳税、自觉履行债务,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文政发〔2007〕3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加强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金融生态环境主要是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外部基础条件,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我县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建设资金,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流入我县,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促进马关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我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整体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建设,以增强地方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紧密结合我县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调整,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营造内外环境和谐,金融服务优良,支持经济有力,良性互动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金融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从2007年起,通过建立失信惩戒制度、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激励机制和信息披露等制度,逐步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力求通过3—5年的时间,把我县建设成为金融生态环境良好、对外资金吸引力明显增强的区域,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经济运行环境
  科学制定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建立重大产业政策、重大项目咨询、评价制度;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对非公有制发展的支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二)加强信用建设,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
  1.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
  2.加快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人行马关县支行要按照上级行相关规定,组织商业银行依法建立健全统一的企业和个人银行信用以及与银行信用有关的其他经济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体系,实现方便快捷的联网查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建设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和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探索建立与金融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机制,使信息数据资源真正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服务、政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管理的重要依据。
  3.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人行马关县支行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平台),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定期汇总、整理和披露信息。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予以积极配合。
  (三)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法制环境
  各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工作,切实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强化经济金融环境综合治理。
  1.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对失信者的惩戒作用。一是在信贷服务上建立激励机制。二是要加强合作,维护同业公平竞争环境,严禁银行协助欠贷客户将基本存款账户、资金等金融服务转移以逃避放贷银行监管的恶意竞争行为。
  2.人行马关县支行要严格履行账户管理、外汇管理和现金管理等职责,对失信者有关业务申请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决不能违反规定为逃避放贷银行监管的借款人办理账户转行开立等服务,坚决维护银行间公平竞争环境。
  3.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的执法环境。司法部门必须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及时受理金融机构依法提起的诉讼贷款案件,加快审判工作进度,切实保证债权人权利;要防止一些企业以破产逃避债务,进而导致大量银行坏账的产生;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清收效率。
  4.公布逃废银行债务者名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一是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制定逃废债务者黑名单的认定办法和惩戒程序,适时有针对性地在媒体公布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名单。二是建立金融机构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建立同业联合制裁逃废债行为的制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三是对列入逃废债务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在办理新车落户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出入境等事项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从严审查,并及时告知县金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依法加大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惩戒力度。
  (四)努力营造规范的金融运行制度环境
  1.强化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人行马关县支行要根据上级行相关要求,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客户服务机制,为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可靠的查询服务;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与征信系统之间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积极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在防范信贷风险和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2.依法提供信用信息。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向人行马关县支行提供信用信息,税务部门提供欠税大户名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重大合同违约记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重大不合格商品检测记录、公安部门提供重大治安违法处罚记录、法院提供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债务人名单等,实现信息共享。
  3.建立失信惩戒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监管部门、银行、经济管理部门、有关中介组织参加的失信惩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系和沟通,协调金融服务、资金融通、信用环境、债权维护、失信信息、失信惩戒等方面的问题。
  (五)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市场环境
  1.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发展。重视和发挥保险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保险业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扩大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三农保险”的发展。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多方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兴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和联保等业务,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能力。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3.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会计、审计、房产、土地等社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加强对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签证机构等)的管理,要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规范中介市场,规范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建立中介机构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定期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六)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
  1.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人行马关县支行要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切实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报告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提出促进本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各银行要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2.加大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全县金融机构要根据“十一五”期间全县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突出重点,继续加大对重要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3.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改革,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增强抗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支持和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观念、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创新金融服务,找准市场定位,突出经营特色,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
  四、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领导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配合,逐步推进。为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马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改善金融发展外部环境的工作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以及建立维护本区域金融环境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金融环境建设各项措施,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环境的合力。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人行马关县支行行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文山州银监分局马关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行马关县支行,负责日常工作,人行马关县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行马关县支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分析,为县政府在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当好参谋助手,以争取上级政策的最大倾斜,吸引外地资金的广泛流入,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金融 生态环境 建设 意见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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