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为持续推动我县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实现市场主体“倍增”,根据2023年10月23日马关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暨2023年考核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县税务局对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享受条件、优惠内容、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10项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我县市场主体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完成市场主体倍增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23年第一期)
马关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