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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复〔2019〕53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3/22

县财政局:

你单位和县扶贫开发局报来的《关于呈报马关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请示》(马财联发〔2019〕8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马关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接文后,请你单位和县扶贫开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乡(镇)、单位抓好实施各项工作。

附件:《马关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以“两不愁三保障”为主目标,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 “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要求和 “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

(二)工作目标。以脱贫攻坚成效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提高效益,注重脱贫目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如期完成县摘帽、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脱贫攻坚任务。

2.坚持应整尽整,注重全力推进。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施效果。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4.坚持统筹协调,注重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增强县级统筹功能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县发展和改革改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扶贫开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住建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供销社、各乡镇(场)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扶贫项目。

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达方式

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县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实际整合资金总量增长17.9%测算本年整合资金规模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整合资金规模从扶贫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确定本年实施项目,并通知县财政部门下达资金。

三、目标任务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全面完成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为确保2019年实现80个贫困村退出、7739户2809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出列、贫困县脱贫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整合资金支持的重点

(一)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通过实施道路、农田水利、教育、卫生、环境等五大工程措施,按照贫困村脱贫标准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

(二)围绕产业发展扶贫。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推广、乡村旅游、小额信贷及互助资金等措施,解决好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分类分项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实现产业发展脱贫。

(三)围绕扶贫安居工程。通过危房拆除重建、加固改造,解决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

(四)围绕贫困能力提升建设。通过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农村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培训,使贫困群众真正掌握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和创业服务技能,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的自我脱贫和发展能力。

(五)围绕农村社会事业扶贫救助。通过教育扶持、健康医疗、社会兜底等民生保障措施,按贫困户致贫原因结构,对因学、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和贫困户实施精准帮扶救助,解决好贫困家庭因学、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能看病、能上学,最终实现脱贫。

(六)围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通过支持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等措施,解决好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整合资金规模

2019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2796.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298.10万元、省级资金18168.88万元;州级资金680万元;县级资金1650万元。

六、整合资金使用方向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全县精准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内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34790.31万元。

1.贫困村道路安全防护工程:计划为全县县乡公路66条313公里安全隐患里程建设标志标牌、示警墩、钢筋混凝土防护栏、波形梁护栏等。重建2*30米T梁桥和1*10米空心板桥、四座危桥拆除重建,共投入资金2881万元。

2.道路硬化:计划实施20户以上自然村村内道路项目918176.85平方米,投入资金5052.65万元。

3.农村饮水保障: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80件,投入资金2500万元;计划实施水利工程项目2个,投入资金97.5万元,共投入资金2597.5万元。

4.危房改造:计划实施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改造9357户,投入资金21521.1万元。

5.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农村水毁道路修复、垃圾池建设、农村公共厕所改造、人畜分离改造等,共计投入资金2738.06万元。

(二)农村产业发展17306.67万元。

1.种植业:计划发展种植15727户,投入资金3069.2万元;

2.养殖业:计划发展养殖2595户,投入资金260.7万元;

3.扶贫小额信贷:计划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投入资金700万元;

4.乡村旅游:计划发展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投入资金1800万元;

5.村集体经济:计划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资金550万元;

6.能力建设:计划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投入资金100万元;就业扶贫车间26个,投入资金10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200万元。

7.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产业道路,投入资金6550万元;计划实施产业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等水利工程项目等,投入资金2164.71万元;计划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投入资金1865.06万元;共计投入资金10579.77万元。

8.其他产业基础设施:计划实施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资金7万元;南山安置小区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贫困林场杉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147万元。

(三)其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投入资金552万元;项目管理投入资金148万元;共计投入资金700万元。

七、工作措施

(一)科学编制项目库。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贫开发〔2017〕47号)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以村为重点,积极组织制定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清单,做到村有“施工图”、乡(镇)有“线路图”、县有“项目库”,把“一库两图”作为精准施策的重要举措,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委监委、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调整充实马关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组,由县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扶贫的县委领导和县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改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扶贫开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住建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供销社、审计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建章立制、规划编制、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和如期脱贫等工作。县扶贫局负责编制脱贫项目库,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分配、拨付、监管等环节,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进度检查验收、绩效目标审核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上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及绩效目标申报等工作。

(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场)、各涉农部门要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在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州级相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州级部门在政策上的倾斜支持。

(四)加强绩效考评。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考核结果由县委、县政府通报。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给予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有关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级各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各乡(镇)要在乡镇所在地政务公开公示栏及实施涉农资金扶贫项目行政村实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定期报告制度。各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扶贫局要求实行周报制度,涉农资金管理办公室于按周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将部门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参与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县级审计、监委、财政等部门负责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附件:1.马关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

2.马关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马关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4.马关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责任编辑:付仕昆  

  • 附件【附件.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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