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有关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文府办电〔2019〕3号)做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及春节前后各项安全生产防控工作。
二、请各乡(镇、场)及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依据职责,对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文府办电〔2019〕3号),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刚;联系电话:7120260;邮箱:1074787790@qq.com。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