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健康农场: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扶贫办云南银保监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时上报基本情况表
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认真填报《云南省2017—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2019年4月28日前报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为避免疏漏,表格需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填报、提交财政部门综合汇总完善后上报。原则上到户到人的项目资金都要纳入填报。
二、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参照省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同步组织实施“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及整改工作,并做好接受财政部组织的抽查准备工作。填报附件1《XX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附件2《XX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形成自查报告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农业口资金由农业股负责指导审核把关,社保口资金由社保股负责指导审核把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规范惠民惠农“一卡通”的管理使用。
(二)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为7120727,邮箱为2388575942@qq.com,来信地址为马关县园中西路4号马关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各乡(镇)财政所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财政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各部门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督促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扶贫办云南银保监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七部《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监〔2019〕10号)
2.XX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
3.XX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